分手之後~真的完全放下了嗎?

忘記從哪個地方看到了
書籍還是報章雜誌吧
講到大概的內容
兩人分手的原因
是你/妳不能夠接受的
可能是 劈腿 偷吃 不上進 吸毒酗酒 暴力 等等有的沒的
然後不和平的結束這段感情
如果你對於對方還有憎恨以及厭惡等等的負面情緒的話
代表你還沒有真正完全拋棄這份感情
相反的
只是像陌生人般的無感 擦身而過
代表兩人之間的感情已經消失了 或許緣分還在

突然好奇的想問
如果哪天走在路上
當下看到了某個交通事故
然而你/妳是目擊者
一方肇事逃逸
另一方受害者則是你過去的伴侶
但是卻是不和平~很難堪的狀態下分手
你/妳會幫助他嗎~~就是報警~救護車~然後事後出庭作證等等
還是會選擇當作沒看到~~因為已經對於對方沒有好印象~~恨之入骨~打死不相往來了

謝謝各位 :)
2012-05-23 18:03 發佈

報警、叫救護車、錄口供作證 其實也沒什麼。

雖然有難堪的回憶...就當陌生人來幫。

Louis324 wrote:
忘記從哪個地方看到了...(恕刪)


就算不和平,也是會過去幫忙!
人命一條阿大哥.....

Louis324 wrote:
忘記從哪個地方看到了...(恕刪)


再怎麼不和平也是要先救人阿
他又不是你的殺父殺母仇人
沒必要見死不救
最多打119和110

剩下的交給老天爺

Louis324 wrote:
忘記從哪個地方看到了...(恕刪)


你舉這個例子我也曾經想過
以前是會想說我一定會見死不救
但有人告訴我...這樣的想法
表示你還沒走出這段感情
後來我想想
我這樣的作法可能是錯的

上個星期
前女友的好友忽然來找我
我幾乎是完全不認得那位好友了
但對方還認得我
在談話時
我就像一般的客人一樣的招待
言語之間完全沒去提及前女友
我想我是不是算完全走出了
可能還有待時間考驗吧
人生還是只問對得起自己吧~~

情愛沒有什麼大仇恨的~ 說穿了就愛和不愛罷了~

一切都得 歡喜做 甘願受..~

就像助人行善~~ 不是期望被救助的人一句謝謝或感恩 ~~ 只是做自己覺得應當的事~

人只要對的起自己... 如果你也和他一般見識 仇恨不會帶給你快樂

過去失去的還是失去了~ 就算你覺得復仇了? 但你不會快樂的 只有空虛..內心的罪惡
該做的事就該義無反顧去做,事後依舊不相往來無妨
我想應該不會吧
如果到有生命危險的話我會報警和叫救護車
之後離開現場 不管那麼多了!!!
也不會再和他有接觸


可能是不想再淌過去的混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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