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FB洩漏資料 想請問法律達人

我女友被他前男友或他前男友目前的女友!


他們創一個FB!

留下我女友的真名!

電話

MSN!


請問我該如何反制?

檢舉沒用!

他們還是可以再創!




目前只有偶而接到不認識或無號碼的電話!

難保接下來會如何!



當初男生踏兩條船!
為什麼她們還要這樣搞他!
2012-03-30 12:08 發佈
什麼
妨礙秘密吧?

lin761301 wrote:
我女友被他前男友或他...(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嗨~您好,小弟是鍵盤律師,以下提供一點建議

1.刑法難成罪,本案件事實並未該當於任何一條刑法罪名

2.不妨從民法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方面下手,民法184條、195條請求慰撫金

3.社會秩序維護法 應該有所適用,但小弟沒念過,幫不了妳


最好的辦法就是~報警在說

可宣稱如下:


警察大人,小妹個人資料遭到盜用於FB上,導致於小妹常接到莫明騷擾電話

小妹終日惶恐,身心俱疲,個人隱私權已經受侵害且情節重大,

懇請警察大人幫忙查IP,找出幕後黑手,小妹感雞不盡


以上是小弟給的一點點不負責任建議

lin761301 wrote:
我女友被他前男友或他...(恕刪)


昨天的新聞也有呀,一個女的被前男友到處去留給業務他的電話,以至各種業務一直打給他…


只能說有心要做的人,不會給你找到ip的


最快的方法就是換電話號碼!!!
重點是要有證據!
不然等他移除粉絲專業您就求助無門了!
鍵盤上有個螢幕截圖的功能(Print Screen Sys Rq)
按下後進入小畫家,就可以把您截的圖片給編輯出來了!
提供給您做參考囉!


這大頭鬼照片可以先換掉嗎

清明節 快到了

lin761301 wrote:
我女友被他前男友或他...(恕刪)

這種鳥事(原諒我用這詞
FB是不鳥台灣警察的 沒用的拉
http://ppt.cc/ugbf
看到沒 沒死人強姦啥的 臉書根本懶的鳥你小小台灣警察

sony9 wrote:
什麼妨礙秘密吧?...(恕刪)



攝情狂 wrote:
嗨~您好,小弟是鍵盤...(恕刪)

very168168 wrote:
昨天的新聞也有呀,一...(恕刪)

ikei wrote:
這種鳥事(原諒我用這...(恕刪)


謝謝各位大大瞜!

cathy2w3e wrote:
這大頭鬼照片可以先換...(恕刪)


這是鬥雞眼的獨眼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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