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前我們夫妻就這樣做了啊,雙方家人一桌吃飯:一萬元,結婚證書二份加戶政事務所規費及重辦身份證規費,加起來應該一萬零五佰元有找,省下來的錢存著,趁著當時台中房價谷底買了目前自住的小套房,呵呵,非常划算~~
lienly2 wrote:看字面還以為是不穿衣...(恕刪) 不買房、婆媳同住或租屋不買車、不生小孩不辦婚禮、雙方家長同意不買婚戒,老婆同意就好還是有人這樣我就認識好幾對,坐火車捷運,租屋,很多很多的不方便也常為錢吵架
lienly2 wrote:裸婚是指不買房、不買車、不辦婚禮、不買婚戒,直接登記結婚的結婚方式 我覺得不辦儀式, 不買戒指, 比較說不過去! 因為結婚總是要讓大家都知道, 都分享這個喜悅!辦儀式地點慎選, 收個禮金, 基本上是可以打平沒問題的!
travelccaatt wrote:八年前我們夫妻就這樣...(恕刪) 真羨幕這樣的方式....我也好想這麼把自己嫁了...省下來的錢可真是用途多多....但是要想要長輩的心情....所以還是得尊重長輩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