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狀況是老婆帶兩個小孩住在南部(半年前回去的),我每個假日都會回去就是假日爸爸...
本來夫妻感情就不好,老婆和小孩回去後感情就更糟了...
不好原因都是我造成的,我心理方面因素,結婚以來我太以自我為中心,完全無法作到一個為人夫,父的角色...;
他們回去後才知道自己內心的問題;
不過現在我好像挽回不了這段婚姻了.應該說是老婆對我已經心死了, 常在說我們就到此分到揚鑣罷.......
我想這段婚姻在下去, 對我跟老婆的傷害都很大(老婆常生氣, 而我也不好受)...
我想請問大家離婚對小朋友的影響如何減到最小???
至於監護權希望一人一個罷!不過老婆兩個都要,連探視權都不給....
PS:老大五歲(上幼稚園囉),老二11個月
PS2: 老婆是家庭主婦
AnneSui520 wrote:
結婚以來我太以自我為...(恕刪)
只怪我以前對老婆太不好了...可是這一年來我每個月的2/3(50K)薪水都進老婆戶頭了..
一切還是難挽回....
其實我要一個小朋友的監護權,應該是我自私(我有憂鬱症病史),.....
沒有小朋友,我的生活中心就不存在了...;恐怕連工作能力就沒有了....
請問一下,給老婆經濟支源是指,離婚後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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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應該不是這麼簡單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