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和女友在討論結婚的事
我們打算訂結一起,分開收禮
不過女友說,她爸媽那邊請的客人
禮金要另外拿回(丈母娘收),當然桌錢也是另外算(丈母娘付)
原因是之前丈母娘付給這些客人的紅包她要回收...
有大大聽過這種說法嗎?
01果然**魔人一堆~
先感謝各位大大的意見
我想部分的大大曲解了我的意思
1.禮金分開收很正常,我了解
2.桌錢各自付很正常,我了解
上述兩點我一直都知道,我也沒意見
有幾位大大有注意到我括號的部分,很感謝~
我的意思是丈母娘要把它邀請的客人的禮金部分收回
當然桌錢的部分丈母娘會出
我是認為禮金拆男女,桌錢也拆男女
不過全部的桌都應該是我和我老婆要出的
只是我沒聽過丈母娘收禮金&付桌錢這種方式,或許我比較菜
有大大也是這種方式的嗎?
葡萄子1468 wrote:
這種台灣即有的習俗叫陪對...(恕刪)
感謝葡萄大的指教,上了一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