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結婚的
結婚的時候老婆那邊有三桌親戚桌跟8,9桌朋友同事之類的非親戚桌.結婚前
我媽有跟岳母談過結婚的時候他們的禮金要怎麼收,岳母當時是說都給我們收就好,那8,9
桌非親戚桌的部分就直接用那些禮金來付.後來婚禮以後算一算收到的禮金去付那8,9桌
的錢根本不夠還少了好幾萬,因為一些包得比較大包的都私底下塞給他們了.
我爸媽想說是自己人也沒跟岳父母他們計較這些.
但是直到最近老婆那邊之前有參加我們婚禮的朋友結婚了,老婆開始跟我抱怨說因為我媽
把她的朋友同事包的禮金都A掉了,所以她現在要自己拿錢出來還那些禮金.
我當時覺得滿錯愕的,因為我的認知是我周遭的朋友結婚的時候都是男方只需要負責請女方的
親戚(不用包),而如果是女方的朋友同事那些會包的,應該都是女方自己收也自己付那些桌錢.我
有跟她溝通這點,她一直堅持說本來男方就要負責請女方所有的客人,不管是親戚還是朋友同事.
我想請問一般真的都是這樣嗎?
他們家是南部人,我是北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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