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永遠都是外人,她家人才是親人!她的同學跟同事也都跟她一樣是這種人嗎?那難怪會離婚!你已經看到了,這樣的女生不要結婚比較好,結了也不一定幸福,也可能離婚收場!你有這麼愛她嗎?沒她會死的話,那就別抱怨了,趕緊努力多賺更多的錢,讓她不需要拿錢出來共同分擔就好了!房子也登記跟她共同持有,表現你愛她的氣魄吧!不然怎辦?你們完全不同的邏輯和堅持有解嗎?
你的女友蠻令人汗顏的~孝順父母雖是理所當然,可是下半輩子要共同度過的是另一半,如果她真的有心想跟你走的長遠,應該不是這麼堅持己見,甚至都不顧慮到你繼續任性而為,假設今天我父母還過的去,我會把大部份的收入花費在未來組織的家庭上,不過房子可能會要求過戶到我名下,但我會幫忙付貸款。
我跟老婆也是個人賺的個人用,他負責給娘家的孝敬金,我負責家用支出,當然也會互相支援;倒是我們不打算養小孩也不用付房貸,將來是打算不留任何遺產,誰先掛就把房子賣一賣+保險,下半輩子應該無逾。說實在我覺得夫妻個人經濟個自獨立沒什麼不妥,一句話,沒能力不要做能力外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