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政事務所專用的結婚證書...(至你所在縣市下載)請2位證人簽名(忘記是不是要蓋章了...假設要蓋章好了)當事人2位簽名蓋章(這一定要!!聽說要用圓章才會感情圓滿...誰知道真假?)去戶政事務所,帶戶口名簿(沒有要遷戶口要帶雙方的)帶簽好的證書,雙方的證件(要換照片就要帶照片,如果其中一人的戶籍不在辦理的地方也要照片,例如戶籍在高雄,登記在台北),印章(不確定)大概是這樣...經驗談!!!
HI不一定要當天去登記喔!! 譬如 : 10月1日宴客 你能提前於9-27.28.29 前往 然後跟戶政事務所的人說 生效日為10月1日 這樣....切記 !! 結婚登記 只能提早 不能追朔喔!!我今年六月才登記的 雙方父母僅一位簽名即可 不用到兩位...記得帶印鑑兩位新人的喔...
男主角+身份證、相片、印章*1女主角+身份證、相片、印章*1戶口名簿*1證人+身份證+印章*1---------------------上網download結婚書約*1-----------------------補充一點.基本上登記可以在假日..但要先和登記的戶政事務所提早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