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美美結婚 拿錢整型嫁別人
黃憤而提告,台中地院昨依詐欺罪、一罪一罰將張女判刑十月,得易科罰金。
黃姓貿易商 八年前開始交往,因女方家窮,多次資助女方。
2005年至2009年,張女以家人生病、繳貸款等理由,甚至稱「沒錢還高利貸,媽媽會將我賣到酒店」,讓黃匯款卅餘次、共六百餘萬元。黃三次提親,均被張父以家裡需要女兒賺錢為由拒絕。
張女利用黃姓學長渴望結婚,要求他支付牙齒治療費十萬元。但兩人聚少離多,常爭吵,2009年六月張女決定分手,但卻告訴黃,如要結婚要植牙美美地結婚。黃又匯款十七萬元,五個月後,張女嫁給另名曾姓男子,黃在網站上看到張女的新娘化妝照片,才知「新郎不是我」,氣得告上法院。
=> 這會不會誇張
還有 不知先前借的 共六百餘萬元
能否要回來 ??
張女 可能找到 另個真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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