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上班族一年最痛的時候--所得稅申報月
去年年底生了第二胎
於是岳父便詢問內人能不能一個小孩讓他報扶養節税
由於內人是國小老師今年還不用報稅所以也不明白所得稅的算法
而且從小就是個聽話的女兒,所以要不要讓似乎成為我的問題
岳父是跟金錢有關的行業退休,月領退休金比我一個月薪水還多
這方面的知識也比我還清楚
甚至補我差額他都還有省到
本來我是不太願意,不太希望跟岳家扯上太多金錢關係
但是由於工作關係,目前是住在岳家提供的房子
且平日白天兩個小孩也是岳母在帶(岳父只負責玩)
不給他報好像也說不太過去
岳父知道我有父母可以報扶養,而且有兩個小孩
而內人的兄弟姊妹皆已有工作,但皆無小孩
所以把腦筋動到我這
站在雙贏的角度來看似乎給岳父報比較好
但不知以後會不會衍生什麼問題(人情,親情之類的)
為了這件事已經煩惱好幾個禮拜
甚至最近也不太敢去岳家怕被問到這個問題
不知道板上辛苦的上班族有沒有跟我同樣煩惱的
都怎麼應付呢
更新------
本來想說問問題把重點提一提就好,很多細節我覺得對問題沒影響
就沒提
引起很多大大誤會
其實如果就上面的內容,我個人也覺得吃果子要拜樹頭,受人照顧,只是舉手之勞何足掛齒
上面有說到小孩白天平常是岳母在顧,岳父只負責玩小孩
岳父對朋友極為海派,牌桌上輸幾萬塊也不會可惜,也是常常跟朋友相邀喝酒,回家就發酒瘋,甚至數次嚇到孫女(也就是我的老大),造成小孩會怕外公,岳父反而投訴我們不知道怎麼教的,讓小孩這麼怕他
然而對岳母卻極為小氣,平日家用不給,有時甚至還會叫岳母出這個出那個,因為經濟還過得去,兄弟姊妹(包含內人)皆不須給孝親費
目前住的房子也是岳母提供的不是岳父
如果今天是岳母要報,我不會考慮這麼多,一定讓
但是就是因為岳父,錢都拿去輸在牌桌上或者是請人喝酒,才會這麼猶豫
與其讓他把錢省下來輸在牌桌上,不如繳給國庫
並不是我捨不得讓給別人報
連標題也一並改一改好了
造成各位大大誤會請原諒
而切結書上有規定父母非屬所得稅法第4條第1、2款免稅所得者..
第1款 現役軍人之薪餉。
第2款 托兒所、幼稚園、國民小學、國民中學、私立小學及私立初級中學之教職員薪資。
版主老婆應屬第2款..所以子女不得讓別人申報撫養..小心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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