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一個麻吉的女性朋友找我商量一個問題她跟他的男友交往7年了男方我們共同的高中同學所以大家都熟問題是女的覺得感情淡了就在這時候有另一個追求者出現女方也對這新的男人也有好感她就問我如果她現在跟現任分手馬上跟新的在一起算不算是劈腿?我不知道該怎嚜回答因為我在想以理性的方面想先提分手再另一方答應的交往在時間點上並沒有重疊所以應該無算但是就一般普世價值來說大家會怎嚜想?當時我只是笑笑的說"清官難斷家務事.....你們自己去橋"所以大家覺得這樣算是劈腿嗎?
koenigsegg08 wrote:今天我一個麻吉的女性...(恕刪) 隱瞞對對方的傷害更大不愛了就趁早說,不要浪費大家時間清掉原來的關係再去跟別人交往,不算劈腿未結束上段關係還去跟別人交往,就是該死的劈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