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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過了 不知怎刪除文章 所以先刪文章 謝謝大家
2010-07-16 0:00 發佈
失婚男 wrote:
我結婚5年了生了二個...(恕刪)

看了看~你沒錯
要錢,要車,要小孩~
chiang:加減點一下啦,不然最近要買server,總價快5百多萬,貴到想罵髒話.......
男女平等的社會,你當然可理直氣壯要求贍養費,好好的敲她一筆吧。
孩子歸誰?

歸你的話,就把錢要回來(可去協調委員會)
歸老婆的話,就給她吧~
失婚男 wrote:
我結婚5年了生了二個...(恕刪)

這不是你的車你的錢嗎?

共有的,頂多只有孩子。

把你的還給你,天經地義。
(不過...若是她那方要養小孩...
 養小孩開銷很大的...你就別再跟她計較了。)
失婚男 wrote:
我結婚5年了生了二個...(恕刪)



不管是真是假

總之 加油

單親爸爸是很辛苦的
上法院吧.法官會給你一個交代!
是不是你要的就不知道了= ="
把人找回來了又能怎樣?
心不再,留人是不會有用。

另外,孩子是父母的責任
再怎麼辛苦您都要承受,

並請不要自私到不讓他的母親來看看
離婚不代表小孩就要失去父母親的愛

倒是您有想過把小孩拿去驗DNA嗎?
bank0122 wrote:
不管是真是假

總之 加油

單親爸爸是很辛苦的

單親爸爸+1,一起加油!

失婚男 wrote:
我結婚5年了生了二個...(恕刪)

愛情跟麵包 還是麵包比較重要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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