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可以錢賺的跟男人一樣多,也想回家翹著二郎腿等人伺俸,不想在家只當奶媽照顧小孩,也想擁有自己的生活圈、交際圈,某種程度,女人開始想作男人也能做的事。
但一方面女人無法從父系社會裡的好處擺脫掉。女性主義的抬頭,並沒有讓男人的責任降低同於女人。家庭的責任不免還是在男人身上,不論男人有無能力,養家專屬男人的責任。男人會賺錢是基本,會養家養老婆是基本。
過渡時期的女人一方面強調女性主義該有的權利,一方面卻無法接受父系社會下男人可以擺脫舊有的責任消失。
男人主張平等其實是降低自己的責任,變的女性化;
女人主張平等其實是是提高自己的責任,變的男性化。
只是女人無法面對女性化的男人,他們可以拋開舊有傳統的責任。
男人亦無法面對自由過後的女人,自己卻仍得背負不平等的責任。
所以結論是: 現在 台灣離婚率+低生育率持續攀高

(以上不適用全部的人,八年級~九年級似乎已經邁入平權思想,男生不需要再負責,女生也能接受這樣的男生)
平等權發揮到極致時,我想男女的性別就會消滅。(也沒有存在的必要)
不過等到8.9年級世代人是否會有家庭,本人存疑,將來是否需要有『家』
根據推演,人的群居範圍:由 大家庭→小家庭→同居事實→個人 為單位。
pSSSSS:大家不必往男女官能方面爭執,畢竟現在就是男女官能不一樣,爭執沒有必要
等到大家沒性別之分再來爭男女間不平等優惠條款不是更有爭執實益?而且也離我內文偏太遠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