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紀:32歲,中部人。
存款:不到100萬元。
月收入:三萬多(不到四萬元),民營金融業。
房租:6,500元(永和)。
女友:32歲,交往9個月(將來應該會結婚),月收入約4萬元,也是在外租房子。
我,中部人來台北工作六年時間,最近在想是否先買中古屋在中永和(家人會贊助部分金額)後再考慮結婚的事,因為聽說結婚會花很多錢,我家是傳統的觀念,不可能只辦結婚登記而已,想到女友年紀也不小了,但是迫於錢難賺也難存,在台北生活久了,卻還是個無殼蝸牛,因此想要先買房子,但是買房子後,我會花光我的存款,接下來可能無力籌備婚禮,我不想由女友那邊出錢幫我,我該怎麼辦,買房、結婚,哪個應該先進行(或是繼續租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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