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結過婚,服侍過大家庭(進進出出十幾個人)的生活.婚前還是公婆三次到女方家提親,還帶女方的家長看座落他處的房子.結婚的主因是對方的家庭單純.
新婚階段願意順長輩的意思,和妯娌輪流煮飯,分工做家事.家裡所有的開銷,水電費房貸和所有的萬萬稅由兩個兒子平均分擔,煮飯買菜和家事由媳婦分擔,菜錢是誰煮飯誰分擔,先生家一年大小拜拜的節日很多,婆婆七奌就會催促媳婦備菜.這樣的生活如果有先生疼惜,可以撐的過去,但是如果先生撐個幾天給不出菜錢,那就無米炊了.
妻子婚後四個月懷孕,感謝先生全全自己照料,就連懷孕出血臥床,先生買外食解決三餐,心裡還是感謝先生的照顧,自己一家三口有著情濃於血的情感,不料妻子大腹便便就有人擋住家門上門討債.之後的連續債務案件,一一被揭漏出來,這個家還真是多事之地.媳婦即便後知後覺又何奈.這樣的日子可以忍耐多久可以過多久.
無耐事件爆發後,先生也默不作聲,妻子何來的安全感,一家三口的幸福在那裡.不知何時,彼此內心的傷,已經無法言喻,即便公婆已將他處房子賣掉解決債務.先生踩住公婆的立場,要走妻子自己走,回頭數年一切都是假的,肉做的心也會冰凍,還有什麼情感可以服侍這個大家庭,只有留不止的淚,和傷了又傷的疤.僅存為孩子做一點事的微薄之力,期望自己的努力,將來能做孩子的後盾.
重要的事是能成為對方怎樣的人. 如今,我也承任無法再成為對方的賢內助,為能過日子各自打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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