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拿到地籍謄本,跟大家分享一下一些注意事項,希望對大家日後辦理清償有幫助.
1. 首先當然要到貸款銀行把房貸結清,結清房貸,這邊可以去任一家原貸銀行的分行辦理.
結清房貸前最好跟承辦員確認一下溝通好.比方還款日,利息計算及需要攜帶的證件
是否有違約金等問題(違約金我是在簽約時就再三跟行員確認),以免白跑一趟.
2. 清償後需要 3-5 個工作天 銀行會準備好抵押權塗銷同意書.這同意書需要到原貸款行(營業部)總行去領取.
拿到這份同意書就表示銀行同意對你的質押設定解除.這份重要的書面文件很重要,銀行不會補發,所以要妥善保存
如果你有要原行轉貸其他資金需求可以停留在 2,而不去塗銷, 然後再跟原貸款行做另行貸款的手續.這樣可以省下
抵押權設定和代書費用.如果沒有,就可塗銷抵押權.
這邊補充一點,一般銀行會提供最近六個月的還款,再之前的記錄要花$$ 購買,我有跟銀行要,可以看看這六個月來銀行的本金,利率和利息計算方式.建議可以跟銀行索取,以做為日後貸款參考.
3. 拿到抵押權塗銷同意書,攜帶身分證明
就可以到台北市任何一個地政事務所(不必到原辦理地點),辦理台北市業務,外縣市有各縣市的地政事務所.
銀行一般會把貸款金額加上兩成去設定抵押,比方貸款 100 萬, 銀行會設定 120 萬的抵押權.以此類推.
地政事務所會收回抵押權同意書正本,建議要影印備存,可做日後保險變更用.
4. 待 3 收件完成,約等 40 分鐘後,就可以在地政事務所申請地籍謄本,這是需要交費的,一張 20 元.
一般大廈大概會有 土地,建物和停車位三筆資料,所以 有60 元費用要花,當然也可以印少張一點.
5. Step 3 和 Step 4 中間有一段空檔,可以去保險公司辦理退保或是受益人變更.
這保險(住宅火險和地震險) 是貸款銀行,一定會要求保的,一般是自動續約以做為他行使債權的保障
但保費當然是由貸款戶來交.
如果退保要攜帶原保單正本及副本,身分證明,清償證明影本,填寫一些資料就可以將未到期保費匯款到指定帳戶.
如果要繼續保也要去做受益人變更,因為一開始銀行是抵押債權人,所以保險公司會將保單正本給貸款銀行,
副本才給個人.步驟1 結清房貸後,銀行會寄還保單正本給個人.
總之走完 1-5 就算完成房屋所有權變更.祝大家新春行大運,牛年好運到.
tsengteh wrote:
我有一間台北市的房子...(恕刪)
前二點是正確的...
而第三點正確來說,應該是說會降低成數...例如:原先銀行借款100萬 設定金額120萬,但已經還款至剩下30萬,您未來還可以動用的金額,不一定會是70萬....仍有機會要重新鑑估(年限問題),或是降低成數金額...也就是說可以動用的金額可能只有50萬,40萬不等...以上報告...

產權的部份:
開版大講的滿明確清楚的了,不過有些銀行的做法會略有不同,但仍大同小異,如火險的部份,其實也可以在拿同意書時一併領取。
房貸銀行發給:1.清償塗銷同意書 2.他項權利證明 3.原設定契約書 4.火險單
--當地地政事務所:如不會的,請洽服務人員,有認識的代書、銀行員亦可。(費用自理,帶印章 身份證及原銀行發給文件即可)

另外小弟再補充一項..
現行的房貸利率...講真的...實在有夠低...能慢慢還的朋友...還是慢慢還好...
在去年(2008年)前半年,定期的利率都在2.5%~3%不等,所以現行銀行付給的存款戶利息錢還更多..
而且重點是跟不上之前央行調降的利率...所以現在大都還在虧錢的狀態...(現行付2.5%的定存息給別人,現在的房貸戶利率只剩2%左右)。不過本項只適合理財使用...還錢與否,還請各位用戶自行斟酎...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