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ve兄政府雖還沒有公佈細則我個人猜想應該是以申報所得稅總歸戶 作為計戶單位跟住哪裡或是戶口應該比較無關比方說你的戶口在父母家但是以你為報稅總歸戶 父母列為撫養人口時即便他們有收入 因為當時有符合免稅扣除額代表政府已經有優惠福利給你了我太太全部薪資都在中國領人民幣(外商)我還撫養兩個小朋友 以及爸媽 也是領不到
我個人認為不該排富因為一般收入者 拿多少只會把他用來替代掉原來得用錢買的必需品原先買10000的柴米油鹽 只是改用消費券 原來的錢存起來機會大些但是富者反而會認為多出採購預算 比較會因為多出來而升級買更高價商品原先買白牌的改成買品牌機器機會多些 15000的改成買20000的因為會認為自己是花10000得到20000的東西既是刺激消費提升景氣 就該對症下藥而非講社會公平而已
greatsteve1201 wrote:政府要推消費卷來刺激...(恕刪) andy2000a wrote:沒有繳稅的 路邊...(恕刪) 不會收到政府不是推消費卷所以沒有消費卷這種東西可以收卷只適用在像好X多裡的牛肉、雞肉等等
先別急吧,今天的新聞又說傾向 "不排富" 了~其實本來就應該不排富了,這是刺激景氣方案,不是社會福利方案。只把消費券發給窮人,他就會拿來買筆記型電腦、手機嗎?還不是拿來買民生必需品,但是民生用品本來就是該花的錢啊,只不過改成拿消費券來購買,把原本要花的錢存起來罷了,這樣有刺激到景氣?我想結果就是跟賦改會一樣,找一堆學者官員來開會,吃完開會便當以後發現沒有結論,最後又把問題丟回給行政院~還是擺脫不掉 "會而不議、議而不決" 的陋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