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員工分紅綁約合法嗎?

請教各位一個問題:

公司與員工簽訂一紙合約,合約內容要員工選擇紅利制(員工分紅制)
,若同意後須放棄每個月的某項薪資項目,簽訂時間為12月,次年1月起生效;
而分紅須等到第三年分紅時才領的到。

本人簽訂同意此合約。==================================================================

時至第三年8月,終於熬到即將分紅了,公司卻要求我簽署需自9月起再綁18個月的
員工分紅約,期間若離職須賠償違約金約20萬元(已簽約日股價來說約66%)。

因不滿此不合理制度,但怕不簽的話,連一毛錢都沒了,
故簽訂後,本人隨即於10月收到分紅後離職,並支付違約金。

本人認為公司此"員工分紅合約"十分不合理原因如下:
1. 已放棄每個月少領某薪資項目期間達22個月,共約10萬元,如今分紅時又要求綁約。
2. "選擇紅利制合約"時也無進行告知員工分紅時須再綁約。

請問這樣的"員工分紅綁約"方式是否合法呢?

2008-10-31 1:1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員工
"員工分紅綁約"方式並沒有違法,只有合不合理,你要不要接受而已,但必須到職前就告知必須簽約..
另以合約精神角度來說,您是意識清楚可以了解合約內容的人
所以雙方都同意並能接受內容所簽訂的合約即為有效合約
必須接受約束,並履行合約所訂事項,

1. 已放棄每個月少領某薪資項目期間達22個月,共約10萬元,如今分紅時又要求綁約。


2. "選擇紅利制合約"時也無進行告知員工分紅時須再綁約。

這要看前約是否有明訂規範,有的話你就必須接受,(這樣不小心簽了一約往後就會無限沿伸,所以簽約必須小心)

因不滿此不合理制度,但怕不簽的話,連一毛錢都沒了

前約如果有約定的話,你不簽新約,他就不必履行舊約,但如果舊約變成無效,則(每個月少領某薪資項目期間達22個月,共約10萬元)這部份其實是有爭議的,這裡是薪資的部份,應可爭取,詳細要看合約內容..

故簽訂後,本人隨即於10月收到分紅後離職,並支付違約金。

如果前約沒有約定你其實不必簽新約的,直接提告請求履行合約就可以了,但簽了就是你自己不利了,換你毀約了..

總結:木已成舟
一味的名利追逐都只為了回歸平淡;一切的生命相搏都只為了死而無憾! 一米
一米 wrote:
"員工分紅綁約"方式...(恕刪)


mm... 感謝一米大的釋疑
既然"木已成舟",我想我也不會再去追溯了
慶幸自己還年輕,沒有被耽擱太多時間,枉費該公司還是集團員工超過5000人的上市PCB大廠。
也藉由此次教訓,更讓我了解求職時務必確認該公司"正派經營"的重要性。

qdeydey wrote:
mm... 感謝一米...(恕刪)


你這種敘述讓我覺得很像是欣X

ps
我是說很像喔,我沒有說一定是喔
hondajoy wrote:
你這種敘述讓我覺得很...(恕刪)


你得到它!
碩士學歷的同學,沒打算幹個4~5年以上,不建議去作高級工程師哦
qdeydey wrote:
mm... 感謝一米...(恕刪)

公司愈大愈會這樣子,玩弄文字目的還是想省點錢
當然如果你肯一直為他賣命下去他也願意,不過等到
你沒有利用價值時,他們還是可以省一筆
但現在就算看得懂也沒有用,公司大都擺明了就是這樣子,
你要不要而已,為了一口飯還是得簽,就這樣,當作經驗囉!
一味的名利追逐都只為了回歸平淡;一切的生命相搏都只為了死而無憾! 一米
一米 wrote:
公司愈大愈會這樣子,...(恕刪)


還好我還沒有妻小,能力還可以,找工作不算太難,不然真的是會被無限迴圈的綁下去...

已經找到新工作了,面試時主管說該公司員工分紅是不綁約的,也沒有閉鎖期
光是聽到這裡,心裡就覺得"就甘心A~" 有人性的公司還是不少阿...
qdeydey wrote:
還好我還沒有妻小,能...(恕刪)

那很好啊!恭禧你了...
早日看破換工作也好...
一味的名利追逐都只為了回歸平淡;一切的生命相搏都只為了死而無憾! 一米
現在還有公司在發股票嗎? 還是現金分紅也要綁約? 這是明年後的常態嗎?
Ch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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