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朋友母親幫小孩買連動債 買快20萬美金 共5檔,但是它幫小孩簽名,小孩已經滿20歲,不在國內現在5檔已經低於50% 如果"偽照文書罪"成立,銀行敗訴 會不會賠100%給它,,比較奇怪 理專也知道這件事也親眼看媽媽幫兒子,女兒簽名,問題一:偽照文書罪"是否會成立?問題二:偽照文書罪"成立? 當初投資是否錢可以拿回來問題三:偽照文書罪"會被判多少年?媽媽:56歲
這招行不通法官不是白癡他知道你要幹什麼也知道你的目的這樣只是又多了一個罪名不過不曉得符不符合自首條例若操作不當不僅要關或是易科罰金都是額外的負擔而且連動債的損失也是要自負因為從頭到尾都是你自編自導自演最後再來個耍賴真還懷疑是不是小釘噹看多了以為坐時光機回到沒買連動債的當初
garyweng168 wrote:如果"偽照文書罪"成立,銀行敗訴 ...(恕刪) 我看不太理解為什麼『偽“造”文書罪』成立 →“造”是這個“造”字銀行就是敗訴要賠給他?你去投資,用你家人的名字當戶頭但從頭到尾實際投資者都是你,然後輸了就找當人頭戶出來說這不是他開的戶所以不算,銀行要自己賠.......這個邏輯,你覺得法官會接受嗎????若這樣都可行的話那近來“某件”沸沸揚揚全國關心的案子.........應該也可以用這種方法解套
個人提出小小意見本案刑事跟民事似乎不一定能扯在一起首先偽造文書部分A母未經A同意簽立已成年人A之簽名A母有可能成立偽造文書但是民事部分綜使此情形係A母偽造A之簽名但個人以為如果A無法證明錢是他自己所有係A母盜用A之財產頂多認定A是A母的人頭錢是A母的 契約真意存在於A母與銀行此時除非銀行對A母有侵害能向銀行請求賠償外A母想要以此主張以刑換錢恐怕是想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