爺爺留了一塊地給父親四兄弟,我家輾轉買得叔叔的地,變成我家佔1/2,大伯佔1/4,二伯佔1/4,父母想將地賣掉,有找到買家但條件是買整塊地,經與其餘二人協商,大伯願意跟我家一起賣,二伯表示想買1/4自己蓋房子(但不知多久以後會蓋),且大伯表明跟我家站同一陣線,要賣一起賣不會單獨賣給二伯(因之前有嫌隙),但二伯又堅持只買1/4(因資金不夠),仲介告知可以將二伯的土地強制執行(賣掉)後將錢提存於銀行再通知其領回,想請問板上先進仲介說的是真的嗎?若是真的依據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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