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位一心想去逢甲做生意的一定要先看這篇

本人在逢甲文華路某處租騎樓販賣鹽酥雞

後來因為自已的因素無法再經營下去

之前告訴房東說...真的沒辦法再租下個月...請她先另行貼告條尋找新房客
當然房東已經同意,同時並未跟我告知說明這樣我違約不退押金給我
也未要我另找房客才要退我押金

房東在口頭上同意讓我退租,同時對於押金的部份當時是告訴我
等找到新房客時會跟我結算

**請各位房客注意,在民法上,口頭契約亦是契約成立的一種,但請各位盡量替自已保留證據,例如有證人或是有錄音存證

後來在隔月五號時她找到新房客了
當時卻跟我說她要週轉(她開傢俱店)
要月中才能給我

之後我月中又去找她的時候
她又說她還不太夠
要過二天才能給我錢(說什麼要跟叔叔借有的沒的)

此時她就開始說要扣東扣西的

原本應退給我押金46000變成只退35000
我那時心想算了.....算是補償她吧

結果跟我約定隔二天要給我錢
當天卻避不見面 打電話也不接
之後再隔天我又去找她

她就馬上翻臉說我違約 原本答應要退我的金額完全反悔

在向她承租的期間 她就不斷的說其他房東都不退押金即使合約到期想退租
有的還要找到新房客才肯退
那時又說之前向她承租的房客都不歡而散

這個房東很會虛情假意 
表面上很關心你怎樣又怎樣

但是請各位一定要記得
逢甲的房東沒有道義的非常多之多

我沒有向其他的租過
但我有向其他攤販打聽過

原本是基於誠信原則
大家互信互利

可是現在房東卻要以吞押金為生的話

請各位一心一意想去逢甲創業的人再三思吧

逢甲的人潮很多沒有錯
但你覺得你的營收划的來嗎

你看到逢甲現在多了很多空攤位出來為什麼租不出去嗎

你們知道它的名聲被打壞多少

還有房東押金要合約到之後的45天才要結算給你
(事實上到底結算多少我並不清楚,有沒有被吞掉我也不明白,我只知道那個房東的合約很奇怪,請大家在承租之前務必要考慮清楚,生意不一定要急著做,因為那個押金有可能要不回來)

房東自已該提供的服務都不提供 (像水費不用錢的...有時你的攤位會沒有水)
要收錢都很快   再不就要扣你一堆有的沒的

目前我跟我的房東進入調解和官司的階段

請各位非常想租逢甲攤位的創業人    一定要三思再三思

若不是非常必要    沒必要去那裡燒錢

以上我對我所承租的房東所有言論均屬實
同時我亦有錄音存證(我只後悔我錄的太少)
若有違背事實   我願以法律訴訟以表清白

2008-10-02 9:1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生意 逢甲
QQ小蘋果 wrote:
本人在逢甲文華路某處...(恕刪)

空攤位有很多嗎?????沒注意耶

不過這房東租攤位賺那麼多 連押金都要吞 就太說不過去了吧
租房子的事講的錢最好先寫清楚
白紙黑字最好 尤其時訂金的部份
之前我鄰居租我隔壁 要退租時
那間的房東就找個理由說要把它押金扣起來
最後還搞到要上法院
那種鳥房東 你可以和他打官司阿
讓他嚇到 不然他到時也會吃定下一個
租約未到退租本來就會被扣一個月的租金,租約上沒寫嗎?
你是押幾個月的押金,是三個月嗎?
如果是三個押金,46000退35000,只扣11000,應該還在接受的範圍。
不過,你的房東到後來就不太爽快了!!

你先再看清楚合約內容

押金是用來防止房屋,設施..被毀損之用
當然也會用來作違約之罰款

如果合約沒有明載作為租期未到退租的違約金,那就不能當做租期未到的扣款
通常有載明租期到時應於幾天的前?天,雙方有責任告之不續約之責,那是有違約
打電話叫警察抓攤販
讓他沒房租收
逛夜市的也有更舒適的空間
??
騎樓是公用的, 應該沒人有權利出租吧?
說是人說

做是人做


合約的訂定

他不按照合約走


即使他要扣什麼有的沒的 也答應了

也是他自已答應要退租


想必很多人沒有去租過騎樓去賣過東西


但這麼大的商圈 藏多少你想都想不到的事

你以為一開始和善的房東

最後會變成你想不到的惡魔嗎
出絕招

把你跟他簽的租賃契約
拿去國稅局
檢舉他逃漏稅
看能不能換一點獎金
沒錯!!

檢舉他!

如果你們沒有去公證,那麼有很大的機會他會沒有報;或少報
讓他結算個幾年下來,不要說他生意要周轉.........應該會直接跳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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