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說基本工資是17280
可是日月光技術員底薪怎麼還是14000 (還是每天上12小時那種)
另外不是規定 時薪人員則每小時不得低於95元 一週不得超過32小時
可是14000底薪算下來
每小時也都沒有95元
另外加班一個星期被要求加三天
12X3=36
可是日月光硬說要扣掉吃飯時間
10X3=30 (吃飯時間不給薪水 加班伙食經貼也沒增加)
我在 中華民國勞基法權益維護促進會 看到有人發問和回答
月薪制則基本工資不得低於17280元 包括例假日
時薪人員則每小時不得低於95元 一週不得超過32小時
日薪制-則以95元乘以工作時速標準 不包括例假日
以上與各類津貼與獎金無關
確保維護您的權益
那這樣日月光算不算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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