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結婚之後一定要合併申報所得稅嗎?
例如男女雙方年所得各100萬,扣掉免稅額20萬後的80萬只要報到13%
可是合併之後以200萬來算,扣掉免稅額40萬後卻要報到21%, 這樣不是很奇怪嗎?
vinceliao wrote:
建議你請客請一請後,別去登記結婚
合併報稅跟分開報稅真的差很多
反正都在一起了,親戚朋友父母都知道了
誰都把你們當夫妻了
登不登記真的不重要了
小孩出生用領養的就好啦,還是自己的小孩(王永慶那幾個不也是領養的)
不必在多此一舉登記啦!
1.所以你的意思是分開報稅比合併報稅還要便宜?不是已經改了嗎?單身額度跟夫妻合報一樣了吧?????
2.登記不重要?????你去問你老婆或你老公沒名沒份的的誰要跟你在一起!!
3.連自己的另一半都不用登記了,小孩還要領養幹麻,反正養久了,親戚朋友父母養久了也會知道算是你小孩= =
vinceliao wrote:
建議你請客請一請後,別去登記結婚
合併報稅跟分開報稅真的差很多
反正都在一起了,親戚朋友父母都知道了
誰都把你們當夫妻了
登不登記真的不重要了
小孩出生用領養的就好啦,還是自己的小孩(王永慶那幾個不也是領養的)
不必在多此一舉登記啦!
以前的婚姻制式只要有公開儀式,二名以上證人,就算數。
現在是採登記制,所以只要沒有登記,法律上就不是夫妻。
但二個人在一起,『錢』一定會混在一起,
包含買房子、車子、生活開銷、存款...等。
哪一天要清算,可是很麻煩的....
上面是實際的問題。至於奇檬子的問題,網友已經提過,
當然,如果你的另外一半願意為了每年省那一點錢,而一輩子跟你過著沒有名分的日子,那也是OK啦。
供參考。
s711060 wrote:
1.所以你的意思是分開報稅比合併報稅還要便宜?不是已經改了嗎?單身額度跟夫妻合報一樣了吧?????
=
這位小姐,樓上已經說過了,不一樣。簡單的說合併申報要多繳很多。
s711060 wrote:
2.登記不重要?????你去問你老婆或你老公沒名沒份的的誰要跟你在一起!!
=
當然有名有份,看彼此怎麼協議,信託也好,贈與也好。而且大家都知道妳們是夫妻,這還不夠嗎?只是略去跟政府登記的程序,登記政府會給你紅包嗎?不會,政府只是能多抽點稅罷了!
s711060 wrote:
3.連自己的另一半都不用登記了,小孩還要領養幹麻,反正養久了,親戚朋友父母養久了也會知道算是你小孩=
=
小孩當然要登記扶養呀,因為報稅可以節稅呀,妳有報過稅嗎?
當然,登記結婚唯一的好處是,將來離婚打官司時可能可以拿到如贍養費,監護權...的條件。
如果絕對不可能離婚,結婚登記只是讓政府多抽點稅而已。
最後,恭喜您即將踏上紅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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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在聖保祿醫院附近工作
s711060 wrote:
1.所以你的意思是分...(恕刪)
這位朋友
扣除額那些什麼鬼的是X2沒錯
但是課稅級距是沒有X2的
所得淨額.................................x 稅率......... - 累進差額............... = 應納稅額
0 ~ 370,000..........................x 6% ..........- 0........................ =
370,001 ~ 990,000.............. x 13%........ - 25,900............... =
990,001 ~ 1,980,000 ............x 21%....... - 105,100............. =
1,980,001 ~ 3,720,000 .........x 30%....... - 283,300............. =
3,720,001 以上 ...................... x 40% .......- 655,300 .............=
以樓主的範例來說
分開
80W*13%-25900=78100
78100*2=156200
合併
160W*21%-105100=230900
230900-156200=74700<---(可以買好多東西耶)
----------我是分隔線----------
奇濛子很重要, 但是不要跟錢過不去
小孩領養是讓他身分證上不要有個父不詳
不然你說的也是, 養久了大家都知道那是你家的小孩
這是不合理的稅制下一種摸魚的辦法
我也不打算登記了....
夫妻懲罰條款已經修正:
詳情請見: 財政部 綜合所得稅節稅手冊
2.7 新婚夫妻如何申報﹖
在課稅年度中結婚之夫妻,應如何申報綜合所得稅呢?依現行稅法規定,在年度中結婚者,可選擇夫妻各自單獨申報或合併申報。依夫妻 2 人之所得,扶養親屬等狀況,可有下列 3 種申報方式:
夫妻各自單獨申報,也就是夫妻各填寫 1 份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夫妻所得完全分開計算,各自單獨申報。
夫妻所得合併申報,雙方皆無薪資名目所得,夫妻全部所得合併計稅。
夫妻所得合併申報,以夫或妻當納稅義務人,將夫或妻的薪資所得分開計稅。
為免逐一試算,有兩項原則可供參考,則可找出最省稅之申報方式:
結婚當年度夫妻兩人所得相當,或兩人都是會計師、律師、醫生等執業者,無薪資名目的收入,則採各自單獨申報較划算。
雙方都有薪資收入,但收支狀況很不平均,一方收入很高,但免稅額和扣除額卻很少,反而收入低之一方免稅額或扣除額很高則選擇夫妻合併申報,以低薪而有高免稅額和扣除額的一方當納稅義務人較為節稅。
當然國稅局在各收件服務處備有申報軟體亦可協助納稅人現場試算選擇最節稅的申報方式。 或透過網際網路之綜合所得稅結算電子申報繳稅系統,亦可自動計算出最低、最有利之應納稅額。
至於結婚之時間如何計算?民法上結婚日期不以登記為要件,而以舉行結婚之公開儀式日為準,稅捐稽徵機關亦掌握有戶政機關通報之結婚資料,新婚夫妻切記只有結婚那一年度的所得稅可以選擇單獨或合併申報,以後年度務必合併申報,以免受罰。
• 2.8 夫妻要怎麼申報?
夫妻兩人均有所得時,應如何辦理結算申報呢?依所得稅法第 15 條規定,應辦理合併申報,不可以單獨各自申報,但自 92 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起納稅義務人可以就本人或配偶的薪資所得分開計算稅額,而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在計算本人或配偶薪資分開計稅部分之應納稅額時,僅得減除本人或配偶自己之免稅額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其餘免稅額及扣除額一律由納稅義務人申報減除。
計算方式分 3 種,以應納稅額最少者辦理申報。如果採用 綜合所得稅結算電子申報繳稅系統 ,則程式將以最有利之計稅方式,計算應補(退)稅額,納稅義務人不須再為夫或妻誰做納稅義務人可以繳最少的稅而傷腦筋了。
夫妻所得合併計算稅額合併申報。(誰當納稅義務人都可以)
將妻的薪資所得分開計稅,合併申報。(誰當納稅義務人都可以)
將夫的薪資所得分開計稅,合併申報。(誰當納稅義務人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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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以上,也就是說,夫妻只能用一個人的名字報稅,但是所得可以分開計算稅額
如果王小明和李小美是夫妻,
兩個人可以合併起來,用王小明的名字報稅
但是所得稅各算各的,
王小明除了免稅額、薪資特別扣除額之外、其它像保險、撫養、醫療費用之類的都可以列舉扣除
但是李小美只能扣掉免稅額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如果小弟的認知有錯,歡迎各位前輩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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