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王在某家旅行社負責機票事務,最近因為疏忽,造成公司損失將近2萬元,現在他們公司準備寄存證信函要女王負責負擔這些損失,請問一下他們有權力這樣做嗎???
sanfel wrote:
要不要把事情的來龍去...(恕刪)
細節大概就是女王所開的機票票期有誤,照成公司需另外補開機票給客人,那中間的損失要女王負擔!!
如果真的是因為疏忽造成損失,公司有權要求賠償??那在證卷業或銀行業的人每天經手那麼多錢,壓力不就很大!!!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