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民間資本籌募不易,行政院長俞國華指示積極尋找知名國際半導體公
司的合作,才能增加國內投資人信心,並確保先進技術來源以及未來市場的開
發(洪懿妍,2003),飛利浦最先表示有興趣,但張忠謀認飛利浦氣勢太盛,
遂運用其過去累積的知名度,親自寫信給十多家半導體公司,很多信都無疾而終,只有英特爾和德儀表示願意讓他去做簡報,但對他的代工方向都不表樂觀
(楊艾俐,1998;洪懿妍,2003)。然最後選定飛利浦是因其擁有許多專利,
與其他大廠亦有交叉授權合約,不僅可為台積電免除許多專利上的訴訟問題,
且是另一項重要的技術來源(吳思華與沈榮欽,1999;洪懿妍,2003)。此種
積極與國際知名半導體大場合資經營的策略,不僅取得先進製程技術,更能從
合資夥伴獲得穩定的代工訂單,對台積電的成長貢獻很大(巫木誠,2001)
最後,政府出資總股本 55 億 1 千萬的 48.3%,本地民間資本佔 24.2%,飛
利浦出資 4,000 萬美元佔 27.5%,並取得在公司成立三年之後的十年內,得以
增加持股到 51%的選擇權。1987 年 2 月台灣積體電路製造公司正式成立,將
VLSI 計畫的 130 多位技術人員轉為台積電員工,租用計畫的設備、廠房與土
地,繼續與電子所合作 VLSI 計畫研究開發提昇技術(巫木誠,2001),業務範
疇是製造銷售客戶所提供產品設計說明的積體電路及其他半導體裝置,並提供前項產品的電腦輔助設計服務及封裝測試服務。
(中間略)
1988 年台積電以 1.5 微米的六吋晶圓進入市場,月產能約為一萬片,當時
國內八成以上的設計公司都是設計消費性電子產品,並不需要用到 1.5 微米的
先進製程,所以,大多是利用聯電的多餘產能代工(左克傑,2003)。台積電
掛牌營業後,原本認為需要台積電的三家設計公司,或是生意欠佳或是已找到
日韓代工廠商,台積電只靠電子所少量訂單苟延殘喘,客戶的訂單很不穩定,
而且台積電設定世界大廠的業務拓展得並不順利,因為這些大廠並不放心下單
給台積電(楊艾俐,1998;洪懿妍,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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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是掛牌,但現實就是如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