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 馬魯古省之亂:三方都在搶碳主權?真正的碳主權只有一個! 政府授權才是真理!

印尼,近年馬魯古省的碳信用(VCC)市場亂象頻傳,各路團隊甚至外國企業各自對外高喊「擁有碳權主權」,混淆社會視聽、誤導國際投資。然而,從國際法、印尼本國法到市場規則,主權只有一個——就是主權國政府,唯有印尼政府依法授權、註冊的VCC(碳信用)才是真正合法的國家氣候資產,其餘全屬無效幻影!

一、主權唯一:所有VCC碳信用必須由政府授權註冊!
印尼現行所有林業法令(包括《總統令98/2021》、《部長令21/2022》、《部長令7/2023》、《SK.716/2023》)均已明確規範,
所有VCC碳信用(Voluntary Carbon Credit)——不論REDD+、社會林業(PS)還是造林專案——皆屬國家主權下的氣候資產,必須由政府審核、納入SRN-PPI國家註冊系統,才能進入國內外碳市場流通。

未經國家註冊、主權國授權,任何團體或企業所宣稱擁有的「碳權」或「VCC碳信用」都毫無法律效力,更無國際承認基礎,只是自說自話的幻影產物64ed7e975082d957375209SK716-Pengintegrasian-M…Permen LHK Nomor 8 Tahu…。

二、其實,任何自宣說法都是違法與誤導!
市場上常見「各方在搶碳主權」說法(外國開發者、地方組織、技術公司各自宣稱擁有碳權/VCC),本質上違反印尼憲法與林業法:

主權國(政府)是唯一合法VCC碳信用的授權者;

只有取得PBPH、PS等法定許可並完成SRN-PPI註冊的專案,才具合法VCC身份與交易資格;

任何自封的碳權主張、未經授權的VCC碳信用、國際MOU或聲明,都不具任何法律效力!

三、國際買家與投資人,請認明「主權國註冊」才是真正VCC碳信用!
所有國際標準(ICVCM、CORSIA、SBTi、Paris Agreement第6條)都明確要求主權國認可與國家註冊為碳信用(VCC)唯一合法來源。

任何宣稱來自馬魯古省、未經印尼政府核可註冊的VCC碳信用,皆屬非法、不可交易、無國際流通性,投資將承擔巨大法律與信譽風險。

主權國可隨時依法查處、撤銷未授權或虛假VCC專案,國際買家、金融機構、平台應以主權國SRN-PPI註冊為唯一依據!

結論:碳主權不可分割,碳信用(VCC)只有一個合法來源——政府授權!
馬魯古省之亂,不是多方碳主權大戰,而是法治底線與國家利益的嚴峻考驗。真正的主權只有一個——政府授權才是真理!

國際社會、投資人、平台、認證機構,唯有堅持主權國法規與註冊原則,才能共同守護碳市場的公信力與可持續發展未來。
讓「碳牛仔」、「碳海盜」的非法操作無所遁形,支持印尼主權、守護全球氣候治理秩序,才是唯一正道!
2025-06-03 14:18 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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