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之前曾工作18年,他後來跑去英國唸書之後就一直待在那邊,其間台灣的國民年金開徵,我哥一期國保都沒繳,年初他回台灣退休,現在他61歲,他去勞保局問如何請領勞保年金,得到的答案是因為他多年國保都沒繳所以無法申請,要領的話必須把這10多年的國保保費補齊,把年資補滿才可以申請,我哥問及國保超過10年就不能補繳一事,專員說台灣太多人沒繳國保了,現在規定有放軟,也允許分期繳。
想請問我哥以前工作時的勞保還能領嗎?有版友有類似的經驗嗎?
勞保年資有效性:
您哥哥過去18年的勞保年資仍然有效。勞保與國保是兩種不同的社會保險制度,兩者年資不會互相抵銷。
只要符合勞保年金請領條件,即使有國保欠費,仍可請領勞保年金。
請領條件:
勞保年金的請領條件,主要取決於您哥哥的勞保年資和年齡。建議您哥哥再次向勞保局詳細詢問其勞保年金的請領資格。
國民年金部分:
國保欠費影響:
國保欠費確實會影響國保年金的請領。
根據勞保局專員的說法,目前對於國保欠費的補繳規定已放寬,允許分期繳納。
但是國保與勞保是分開的,所以不繳國保並不影響勞保的給付。
補繳建議:
若您哥哥希望請領國保年金,可考慮與勞保局協商分期補繳事宜。
綜合建議:
建議您哥哥再次親自前往勞保局,詳細詢問以下事項:
確認其勞保年金的具體請領資格和金額。
了解國保欠費補繳的詳細規定和分期方案。
請勞保局提供書面說明,以保障自身權益。
請您哥哥了解,勞保與國保是不同的給付,所以兩者給付的資格與方式也不同。
重要提醒:
社會保險相關規定可能隨時變動,請以勞保局最新公告為準。
每個人的情況不同,請務必親自向勞保局詢問,以獲得最正確的資訊。
希望以上資訊能對您有所幫助。
請看這一篇
https://www.bli.gov.tw/0017388.html
14.勞保中斷多年,仍得請領老年給付?
礁溪涂先生問:
聽說只要保過勞保,不論中間中斷多久,年老時就可以申領老年給付,這是真的嗎?我40幾歲時曾在大理石工廠工作,保過9年的勞保,後來因為糖尿病又痛風才辭掉工作。我今年65歲,請問我可以提出勞保老年給付申請嗎?可以領到多少錢? 另外,我從97年10月就參加國民年金,如果現在領了勞保老年給付,還可以再領國民年金嗎?
關於勞保老年給付,如果按照98年勞保條例修正前的法令規定,被保險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才能請領:
1、 參加保險的年資合計滿1年,年滿60歲或女性被保險人年滿55歲退職者
2、 參加保險的年資合計滿15年,年滿55歲退職者
3、 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的年資合計滿25年退職者
4、 參加保險的年資合計滿25年,年滿50歲退職者
也就是說,原來勞保條例規定,被保險人若要請領老年給付,必須投保滿一定的年資、達到一定的年齡,而且還要是工作到年資、年齡符合條件退職的情況才可以。因此,對於已經退出職場多年,勞保也早就中斷的民眾,當然也就無法請領老年給付。
年滿60歲曾加過勞保 就可請領老年給付
98年勞保條例修正施行,其中在老年給付的請領規定「年滿60歲有保險年資者,就可依下列規定請領老年給付:
1、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者,請領老年年金給付。
2、保險年資合計未滿15年者,請領老年一次金給付。…」
因此,根據新修正的勞保條例,只要曾經參加過勞工保險,不管中斷投保多久,都可以在年滿60歲(請領年齡將自107年起逐步提高到65歲)時,提出老年給付的申請,此外,被保險人請領老年給付也不受5年請求權時效的限制。
領過勞保老年給付,還能再請領國民年金?
涂先生今年65歲,曾保過9年勞保,雖然中斷投保多年,現在也沒有任何從事工作,但依98年1月1日修正施行的勞保條例規定,涂先生可以提出老年給付的申請了,9年年資可申請到9個月的老年一次金給付,如果涂先生平均月投保薪資(以他過去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的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是3萬元的話,就可領到27萬元的老年給付。因涂先生曾經參加國保,依規定年滿65歲時即使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仍可以請領國保老年年金給付。
====
所以按上面所說,勞保老年給付還是可以領的
如果說要繳國保才能領,應該是那十八年的年資,應該沒有超過15年吧
需要靠國保把兩者年資合併計算超過15年的限制
雖然不能領年金,但還是可以領一次金
而且國保不是超過10年的部分,不能補繳也不能算入年資,頂多只能繳最近十年的部分
建議直接領一次金,自己再買其他投資領股息算了
許多人擔心有欠繳國保保費,是不是會影響勞保給付的申請,或是會從未來勞保老年給付扣除?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