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社會是有言論自由的社會,小弟深信這點,
但是常在新聞看到一些政治名嘴常為自己所發表的言論吃上官司,
那些股市投顧名嘴呢?
需不需要為他們的言論附上法律責任呢?
我記得證交法不是有一條企圖以行為或是言論影響***,要附上法律責任
(不好意思小弟法律常識不足,還請各位大大幫小弟一把)
這樣不會吃上官司嗎?
對台灣的股市亂象很憤怒的我.....
對那些把台灣人民當詐騙集團的肥羊耍而憤怒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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