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魂小桑 wrote:可以這樣嗎?(恕刪) 你(自然人)死亡後,身分就從地球就消失,你可以在身前立遺囑分配(最終分配結果,各國法令不同)生前所擁有的財產,若你身前未立遺囑,那依法(各國不同)由有權繼承人繼承、分配,當然有權繼承人也可以行使抛棄繼承。
乖快去開車賺錢錢生活照樣可以過的別總想那些”543的那對人生毫無用處😬有空閒可去搜尋國揚漢來集團的創辦人(侯西峰他償債速度有多快或許能對你產生有些的激勵作用加油人生很美好人要學習點有用的思想也要往正面想別整天想”543的事那種事你想再多也沒啥用在精神內耗秏多了會出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