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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稅問題請教

小孩19歲是大學生,如果我每天匯款 大約 6000~16000 臺幣給小孩當作生活費! 這會牽扯到贈與稅嗎?
2024-11-19 14:4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贈與稅問題
sogi123 wrote:
小孩19歲是大學生,...(恕刪)

贈與稅,每年可有244萬元額度,不用擔心,國稅局不會那麼辛苦查你這小小金額的。
一天不超過6684,一年244萬以內
沒贈與稅的問題
不要挑戰國稅局超級電腦的能力
16000*365小心追稅加罰金
6000~16000/day
這顯然超出了生活所需
如果超過244萬/年的部分
一定會被課贈與稅
結案
17F wrote:
6000~16000...(恕刪)


我只是好奇,假設我想三餐都給小孩吃五星級飯店,是生活費用! 所以我給他錢例如每天去吃五星級飯店這樣算贈與稅是嗎?
iunknown

把消費發票留下來說明每餐都吃五星級飯店。

2024-11-19 18:16
yoo0118

問這種問題通常都想像的,要嘛挑戰國家的計算能力,要嘛想像自己有能力可以給那麼多,想節稅方法百百種,真正有能力的人不會這樣詢問,別思考太多 好好賺錢比較重要。

2024-11-20 0:05
sogi123 wrote:
我只是好奇,假設我想...(恕刪)


你只要能舉證
你這些錢
真的花在小孩子的日常所需
很簡單啊
拿出收據出來啊
你在五星級飯店吃喝拉撒睡都沒關係
這些都可以開收據 開明細
你這些錢
是支付給相關業者的
這些錢入到相關業者的口袋
而不是入到你子女的口袋
都說得過去
但是
如果留存在你子女的口袋
最終去處
不是這些相關業者
你繼續掰
國稅局
一樣課你的稅
如果你所要贈與的錢超過244萬,那麼就分多年來給與,一年不要超過244萬就好,超過的稅是10%
sogi123 wrote:
小孩19歲是大學生,...(恕刪)


合理的生活費用是扶養義務履行項目,不會被追;但每天匯1萬到1萬6,這明顯是贈與,每一年累計的總額就會受每年贈興與免稅額總額上限(目前應該是244萬元)的限制。
goethe0214 wrote:
合理的生活費用是扶養...(恕刪)


父母各244萬是嗎?
sogi123 wrote:
父母各244萬是嗎?...(恕刪)


沒有錯
父親244萬/年
母親244萬/年
父母兩人總共就是488萬/年
你有一個小孩 一年就可給488萬-
兩個小孩 一年一個488/2等於244萬
三個小孩 488/3等於162.6萬
年度是以該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止計算
年底到了
你要趕快規劃
今年度的過了12月31日 就失效了
你也可以今年12月31日給 明年一月一日給 分兩次 就是244X2萬元
以年度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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