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NOCE wrote:年配700萬+國內所得300萬 =1000萬扣掉海外所得免稅額750萬剩250萬需繳海外所得最低稅負20%需繳稅50萬 國內ETF買完就運氣很好的全借出去(假設分散很多筆,每一筆利息收入都低於2萬元 = 證券商發息時不先扣10%稅金),利率0.1% = 利息100,000 (10萬)然後借走的人直接拿去交易。原本的利息變成權益補償 = 0股利所得稅+0二代健保費 (因為帳務上會變成交易所得,且目前證券交易所得是不用繳稅的。)最後一年所得=7,000,000權益補償 + 100,000借出利息 = 7,100,000。而且權益補償7百萬部份免繳稅。借出拿到的10萬利息,則需要依照各人租賃所得來計算課稅aka 繳的稅金遠低於全買國外債券ETF。國外標的ETF買太多,同引言超過部份是要繳高額稅金的。結論:投資不能只看譁眾大標題。自己想清楚,小心陷阱才是理財之道。補充:國內股票標的ETF,如一些高股息ETF,其配息組成中並不是100%都來自ETF持有標的的股票配息,反而會有很大比例是交易所得。換句話說,就算不借出,7百萬的配息並不是全部需要課稅。只有其中的2~5成(實際比例請參閱各ETF配息時發放的收益分配通知書內容來計算)需要課稅與健保補充費。以下為實際例子。0056今年7月除息,配發1.07元。這1.07元,收益分配通知書刊載的配發內容是:約54%的「國內財產交易所得(76)」約19%的「87年以後股利或盈餘所得(54C)」約27%的「收益平準金」這其中,真正需要課稅的,只有「87年以後股利或盈餘所得(54C)」這一項。一樣拿年收700萬配息=單季175萬計算,這次除息需要課稅的部份,只有175萬*19% = 33.25萬左右。一樣拿28%稅率計算,只需要課徵9.31萬。(再簡單算一下直接乘以4,也就是實際課徵約37萬左右)也就是說,如果股利所得稅要年繳到196萬,實際上只花一億本金是沒法達成的而且,健保補充費也是只用「87年以後股利或盈餘所得(54C)」這一項在算。所以實際上,就會遇到ETF配息超過2萬元,但卻免徵2.11%健保補充費的狀況,因為54C的配發還未達2萬元
欽欽欽 wrote:權益補償不是會當作租金收入?併入國內所得*稅率 1.「權益補償」的計稅方式有兩種。第一種是借券者借到後,抱著不賣參與除息,這種就要依照租賃課稅方式計稅(應該很少借券者會這樣做。畢竟借券者無法指定要借誰持有的證券/ETF,參與除息還會拿不到配息,加上除息後面額變低的機會大增,還有以日計算的借券成本,都對借券者不利。)第二種(也是最常見的),借券者除息前,將所借到的證券/ETF售出。(比如借券者想要鎖利)。這種就是以證券交易所得的方式計稅相關請參考舊文: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1&t=6400425&p=42.目前證券交易所得是不課稅(沒有證所稅),這也適用權益補償的第二種狀況。3.出借的租金(也就是本樓範例中的0.1%計算出來的10萬租金),則是依照個人的租賃所得課稅。另外上面也有提過,如果單一出租所得低於2萬,證券商不會先扣10%稅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