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人在煩惱房地合一稅的問題
由於去年2023年購入的舊公寓會進行都更
假設購入價1250萬 (完成實價登錄)
參與都更換新房的權值已經由公正第三方估價出來
假設分回權值為2500萬
那麼都更後新房蓋好後,若以3000萬賣出
到底課稅基準為....
A. 3000-1250=1750萬去課房地合一稅
B. 3000-2500= 500萬去課房地合一稅
目前問了幾位代書跟房仲的說法都不一樣
想請教神通廣大的網友
到底會是哪種算法呢? 先謝謝大家的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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