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資產採登記制納管 彭金隆:會先修「洗錢防制法」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今天赴立法院財委會進行虛擬資產洗錢防制、虛擬資產專法等相關議題,進行專案報告。答覆立委林德福質詢時指出,在訂定虛擬資產專法之前,會先修「洗錢防制法」,並對虛擬資產業改採登記制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用了三次"虛擬資產"
不講虛擬貨幣
但是政府算客氣了
不用更難聽的用語"虛擬商品"
資產比商品好聽多了
用資產取代貨幣
還有少部分的魚目混珠的功效
央行就不客氣了
央行官網出來的說帖
就用標題直接講
比特幣非貨幣
接受者請承擔風險問題
個人認為比特幣至少有一項
不符合貨幣功能定義: 價值衡量的標準
因為比特幣的價格遠比一般主要國家實體貨幣波動大很多倍
這對於企業來說
當作支付工具就很頭大
到底是收到貨款利潤翻倍
還是倒賠三倍
所以政府一貫態度就是
虛擬貨幣是民間的用語
官方的用語是:
虛擬商品(央行不客氣稱呼)
或
虛擬資產(金管會客氣稱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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