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幾個所得稅申報的問題

如果是透過軟體申報的情況下:

1. 如果家屬有自費標靶藥物, 據查詢, 自費的藥物是可以列舉, 想請問的是, 收據上有兩大類: [健保申報項目] 與 [自費費用項目]. 請問系統自動抓到的費用, 是否只有[健保申報項目] ? 也就是說 [自費費用項目] 的金額總和 就可以放在列舉項目?

2. 同上, 病房如果是安排非健保房 (類似: 2 or 1 人房), 這些額外的費用, 系統是否已經都自動抓到了? 有需要在挑出來列舉嗎?

Thanks.
2024-04-22 12:2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所得稅 問題
之前住院開刀,有自費項目,現在醫院收據都上傳到雲端,國稅局也有資料,所以上網申報這些金額就會在申報系統上顯示出來,有沒有超過標準扣除額,申報系統也會幫你算出來,除非還有另外紙本收據可列入扣除額,未被申報系統納入,才要另外到國稅局申報或郵寄給國稅局,不然一切網路搞定。
以前植牙自費額要請診所開收據,於報稅時列舉用,
現在可能已改成收據上傳雲端的作法,可向醫院澄清
了解, 感謝回覆.

就等4月底, 5月初系統開放 來抓看看,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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