飆股鬧烏龍!訊達報錯營收「股價大跳水」 櫃買開罰20萬元

系統整合廠訊達電腦(6140)原本公布去年12月單月營收6.8億元,月增393.2%、年增247.5%,帶動今年來股價一度飆漲97%、衝上53.6元。不過,訊達近日公告去年12月營收資訊有誤,單月營收大幅下修更正為1.82億元,股價隨即大跳水,截至昨(19)日波段跌幅逾20%,櫃買中心因此對訊達開罰20萬元

櫃買中心總經理李愛玲今(20)日說明,訊達今年1月申報去年12月營收,按規定營收認列主理人是總額、代理人是淨額,訊達用總額入帳,事後會計師查核發現,應以淨額認列,調整後該公司股價發生波動,櫃買中心因而開罰。

李愛玲指出,櫃買中心在評估這類事件時,會就事件發生是否有重大影響,涉及股價、股東權益等,由於訊達調整營收金額很大,櫃買中心了解事情發生原因後,確認股價確實因而出現波動,最終做出裁罰。

訊達原本公布去年12月單月營收6.8億元,全年合併營收達23.6億元;近日透過重訊公告,去年12月營收更正為1.82億元,累計2023年全年營收更正為18.65億元

轉貼:呂欣芷|Yahoo財經特派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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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招真的很可以 比例原則 因為:20萬?
2024-03-20 13:35 發佈
可以這樣玩喔?!

台灣真的已經是炒股天堂了

jasonhustock wrote:
可以這樣玩喔?!台灣...(恕刪)



就算他們真的報錯好了 看技術線型我絕對相信
他們早就發現 但是隱匿 高點順勢掩護大股東先跑血賺一波
還不曉得情況投資人,當然會因為這個利多 不斷進去加碼
時間差不多後 讓後再公布坦承疏失 ! "因為"30萬?"
像這種月營收幾個月後再出來說報錯的主管機關的術語稱之為"誤用會計準則",行政裁罰20萬對公司不痛不癢.

10年前我就碰到同樣案例到現在還是一樣的裁罰標準,心臟不夠大的不要碰台股.

美股如果敢這樣搞應該會被主管機關定到死.

PS:像這種案例我之前是告民事損失的錢有拿回來,自己權益要自己爭取主管機關不會鳥你.
lsd193anthon wrote:
像這種月營收幾個月後...(恕刪)




新聞:2003年5月,果凍噎死美國幼童案 美國加州法院要求盛香珍賠償5億7千萬台幣之後
一樣是人命 一樣過20多年了 一樣的公司 改變的嬰兒國籍變成了台灣
各位覺得這條命剩多少錢??
台灣從法律.證交.職安法.勞基法 都是偏向資方 而且都是最低道德標準
導致現在淪喪至此!
這樣罰20萬也太爽了吧!真是千線萬線比不上一條內線!
dkny0705 wrote:
新聞:2003年5月...(恕刪)


我是覺得上市/櫃公司月營收"錯報"=[主管機關行政罰術語:"誤用會計準則]<--(這是主管機關說的)誤導投資人,主管機關卻只用行政處份蠻扯的反正不痛不癢大家有樣學樣,還有連四大也財報做假主管機關有對四大做何處置嗎?台灣上市/櫃公司的財報真的看看就好不要太當真.
On9ccc

要有受害人提告 才能把事情搞大

2024-03-21 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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