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聽朋友說:
他父親(要保人)二十年前有買一保單,年付約14萬。二十年繳費期滿後,年增值10多萬,最終至1000萬。因此不考慮解約處理。
最近想把保單轉給他,但要付贈與稅約6萬以上。
剛好看到新聞有報導過: 有人主張不動產付款比例,所有權也照付款比例分配的處理方式。
恰巧最後9年是用他媽媽的信用卡繳交。
所以300萬的不動產,20年分期,情況不就很類似!
因此他也想讓媽媽主張保單所有權9/20,就能避開贈與稅244萬的免稅額。
所以他打電話到國稅局詢問,承辦人員回覆,這是個新概念,似乎合法,但他無法同意。
網路法律諮詢,僅得到房地產案例與保單不適用,並未詳解。
個人是覺得,只要合法,應該是可行。
只是方法太新,國稅局人員不想當第一個,免得麻煩很多。
各位覺得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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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補充說明
要保人: 朋友父親
被保人: 朋友
要進行要保人變更為被保人我朋友。(他家人都清楚,無異議)
本只想分享朋友的想法(因此細節沒多做詳述),
想看看是否已有人這樣處理過,
大家理性的討論。
因為是中產階級才會容易遇到。
也許現在朋友主張無法成功,
但未來就不一定了。
這幾天看到有些高人,
一眼就知道這是千萬壽險的保單。
也很清楚知道要保人只有一位。(朋友有向保險業務員及其公司詢問過)
在法律的文件方面,也會用公證人公證的方式處理(便宜(10多年前辦過,好像才500)又快又省事,不用開庭見法官)。
法條方面,各位高人都有分享。
但在法院判例實務面上,
就沒討論到了。
法官判決,動產或不動產仍有貸款時,會先除去貸款後的剩餘價值評估,再由持份分配。
例如此保單成為遺產時,那不就會有多人(媽媽與兄弟)持份的情況了嗎?
我朋友就是想到
1.以保單持份主張,免去贈與稅。(現在的討論)
2.若以保單仍有欠債(媽媽付出126萬),免去贈與稅。(新想法)
遇到不禮貌的回應,讓人感覺非常不快。
懷疑我是被保人,很正常,但是請別沒禮貌。
謝謝!
比較簡單的方法,就是保單身故受益人寫兒子(你朋友)的名字,將來爸爸(你朋友的爸爸)過世,保險公司就會把身故理賠金匯給受益人。
這就是保險(壽險)的原始意義。
hilanhi wrote:
前兩天聽朋友說:
他父親(要保人)二十年前有買一保單,年付約14萬。二十年繳費期滿後,年增值10多萬,最終至1000萬。因此不考慮解約處理。
最近想把保單轉給他,但要付贈與稅約6萬以上。
剛好看到新聞有報導過: 有人主張不動產付款比例,所有權也照付款比例分配的處理方式。
恰巧最後9年是用他媽媽的信用卡繳交。
所以300萬的不動產,20年分期,情況不就很類似!
因此他也想讓媽媽主張保單所有權9/20,就能避開贈與稅244萬的免稅額。
所以他打電話到國稅局詢問,承辦人員回覆,這是個新概念,似乎合法,但他無法同意。
網路法律諮詢,僅得到房地產案例與保單不適用,並未詳解。
個人是覺得,只要合法,應該是可行。
只是方法太新,國稅局人員不想當第一個,免得麻煩很多。
各位覺得如何呢?
低的時候買,高的時候賣,懶人賺錢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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