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還是要分散銀行存款. 陸女4438萬存銀行…4個月後存款僅剩幾毛錢 一審竟因這理由判敗訴 聯合新聞網廣州女子李娟(化名)將100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新台幣4438萬元)存進某銀行,原以為每年可獲利幾十萬元,數月後急用提款,竟發現存款僅剩6毛2。她把銀行告上法庭,法院以銀行員工個人違法行為,判李娟敗訴;李娟批此判決意味儲戶也要擔責,上訴後二審判銀行賠償400多萬元經濟損失和部分利息。
sunflower2251 wrote:有錢還是要分散銀行存...(恕刪) 台灣最近幾年有幾起理專挪用、盜用客戶存款數千萬或上億的新聞, 不知最後銀行有沒有理賠?還是像大陸這樣, 全推給員工, 銀行置身事外有人知道台灣版的後續發展嗎?
sunflower2251 wrote:有錢還是要分散銀行存...(恕刪) 台灣最近幾年有好幾起理專挪用、盜用客戶存款數千萬或上億的新聞, 不知最後銀行有沒有理賠?還是像大陸這樣, 全推給員工, 銀行置身事外他國新聞不予置評, 比較好奇有人知道台灣版的後續發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