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A,B,C,D四位朋友合夥開店都是25萬
一人擁有25%的股份,後來因為生意並不穩定賠了20萬,D拿不出錢也不想出這個錢
(就是耍賴)該如何抵制他呢?
網路上查了一堆資料、也不知道該向誰請教這種問題QQ律師嗎?還是財務顧問?
想改變世界的年輕人 wrote:
假如A,B,C,D四...(恕刪)
此問題很怪~~~
A, B, C, D四人合夥開店都是25萬................因此一開始每人出25萬, 共100萬
這個錢不是應該在銀行 or 用在開店設備/裝潢上, 然後留下一些運營資金嗎?
假設一年後結算, 公司虧20萬........
1. 從財報上來說, 公司損失20萬.........如果運營資金還過得去, 不是繼續經營嗎?
2. 假設現在運營資金出問題了, 公司就只有兩條路走
a. 不經營了, 變賣所有設備與拆掉裝潢恢復店面原始狀況, 清算後看看剩下多少四個股東分(另外三個股東想另外找地方另起爐灶, 這是另一個問題)
b. 公司運營資金不足, 因此辦理增資........例如再辦理50萬增資, 四位股東每人有權利增資12.5萬, 不想增資的人, 就是份額給其他人......然後他的股權被稀釋
另外一種是D股東不想繼續經營想撤資, 此種有兩個解決方案.........
a. 企業現值是100萬-20萬=80萬......因此D股東本金只剩下20萬, 看看另外三個誰要出20萬吃下 D股東的股份(D不一定願意只拿20萬)
b. 另外三位股東直接出25萬給 D買下股份.......此時吃虧的是買下的那位股東, 因為公司現值沒那麼高
--> 個人覺得, 現實世界上.......走增資是最一般的方式, 因為D有可能會認為或許未來公司會起色, 不想此時退出股東, 但是又沒錢去增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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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想知道的是新詐術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