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所有人為我,有沒有辦法將租金收入給我姊,由我姊來報租金收入呢
藉由此動作來降低我所得的級距
另外聽說還可以去申請在外租屋的租金底稅,向我姊夫租房子,來底扣所得稅,不知道,假如自己名下有房產,
還可以申請租金抵扣稅嗎
不好意思,我以爬了很多文,但一半人說一定要由房屋所有人報,有的人又說可以,但感謝各位大大的幫忙,
又如果,我私底下有跟我姊收租,我姊當二房東在租給人,但他的承租人要求報稅,那這中間產生的稅應該由誰去繳呢??
A:
1. 假設樓主已經知道房屋出租後,所需負擔的所得稅、房屋稅、地價稅增加的部份。
2. 當樓主把房屋無償租賃給別人,雙方可以簽訂合約,合約中註明清楚,透過法院公證即可。
3. 誰收了租金,誰當了房東,誰就該負擔所得稅。
---以樓主的Case為例,
---樓主和姊姊間,沒有租金關係,樓主就沒有租金收入的問題,
---房客是和姊姊簽訂的合約,交租給姊姊,則由姊姊負擔所得稅;
---房屋稅、地價稅的部份當然由房屋所有人負擔。
4. 假如樓主向姊姊收取租金,稅捐人員亦會針對"市場行情"來稽核房租是否合理。
另外聽說還可以去申請在外租屋的租金底(抵)稅,向我姊夫租房子,來底(抵)扣所得稅,不知道,假如自己名下有房產, 還可以申請租金抵扣稅嗎
A:
2樓大大回答了。再提醒一次:"租屋支出抵扣所得稅"不能同時列報購屋自住貸款利息支出。
另外房客戶籍一定要遷入承租地址才得以申報房屋租金抵扣所得。
還有,但願這位"姊夫"和那位"姊姊",沒有夫妻關係。
樓主大費周章,有算過可以"省"下多少錢嗎?
分開來看,都可以成立,但集合在同一Case,一看就破綻百出,有必要冒險嗎?
合法節稅的方式很多,我不認為樓主構想的idea是可行的,
稅捐人員稽核查稅是他們分內的工作,千萬不要挑戰他們的專業。
祝福囉。
Peace, love and Pinstrip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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