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國外總公司要來台設分公司
我聽台灣代辦業者 都說要做雙控股
A 投資 B
B 來台設分公司
這樣經濟部登記時才不會把董事或是股東曝光
因為經濟部登記B總公司負責人時是寫A公司
但是又有另外其他家業者是說
其他家業者這樣做只是只是為了多賺你一家境外公司的費用
因為不管你做幾層 都還是需要一位法人 不可能只用公司名來登記
到底哪個是對的呢?
做雙控股 是為了 1.延緩課稅 2.股東匿名.
erin88 wrote:
經濟部登記時才不會把董事或是股東曝光
要是沒有要作一些 擦邊球或違法的事. 怕啥~ :)
erin88 wrote:
不管你做幾層 都還是需要一位法人 不可能只用公司名來登記
我經手過的案子. 有一家是 用法人來登記股東跟董事 但是的確是需要一位自然人來作某些 簽字.
但是,相關公司資料秀出來都是 法人. 那個自然人,只有某些單位跟某人會知道.
事隔多年.忘記 那叫啥了~
有些代辦公司..就是 知道基本的登記跟代辦.
畢竟,這是大多數人的需求僅到此.
你說:「第一場初雪在窗外落下,靜默成了最好的答案。」
我抬頭...
眼前盡是一大片的蔚藍..
我懂了,懂了很多事情其實是不需要開口..
而路
內文搜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