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夫妻所得稅補稅

請教版上大大:
我與老婆於110/12月中登記,
於111年第一次辦理所得稅是由我用報稅軟體試算結果用合併申報,春節回家才發現國稅局來函補稅1.5萬,因為我老婆家裡都是請會計師報稅(會計師事後才知新婚),就變成第一年的報稅是有兩筆,也沒注意到這個情況(以為會以較晚申報資料為主-也就是合併申報)
沒想到國稅局就把我原本是夫妻的免稅額等等都變成個人的免稅額,等於我個人單獨申報。
這能否剔除老婆自行申報的紀錄,改成夫妻合併申報
不然真的虧很大。謝謝
2023-01-28 2:03 發佈
卡一樓,我情況跟你一樣
larylary
larylary 樓主

結論-不用補稅。簡單說就是趕快跟國稅局聯繫,可以作更正。

2023-01-30 14:43
看來老婆家境應該是很好唷,下個禮拜一打電話去國稅局
larylary wrote:
請教版上大大:我與老...(恕刪)


你會的到這個回復 台端 不適用夫妻合併申報

你登記結婚日是在110/12月
所以110年 1~11月是單身
oldyeh

報稅不是都一體?小孩子12月出生,第二年可以報撫養,沒錯吧!

2023-01-28 19:58
larylary wrote:
請教版上大大:我與老...(恕刪)


財政部66年9月3日台財稅第35934號函:個人於年度中結婚或離婚,而其配偶於該年度中有所得者,於辦理該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可自行選擇與其配偶分別或合併辦理結算申報。惟結婚年度以後或離婚年度以前之其他年度,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仍應依所得稅法第15條之規定,合併申報課稅。

理論上,國稅局的報稅軟體會選擇對報稅人最有利的方式算所得稅,所以應該很有機會核定時仍會獲得退稅。

最保險的方法是直接去國稅局問如何更正申報,現國稅局的服務都非常好且這種狀況常發生應該已有SOP很容易解決。
larylary wrote:
請教版上大大:我與老...(恕刪)


不行,你老婆已經自行申報,你也只能採單一申報,乖乖補繳吧!才一萬多,又不是一百多萬,繳稅是國民義務,有什麼損失慘重!
philips9808 wrote:
你會的到這個回復 台...(恕刪)

如果110/12/31結婚,110年就可以合併申報,但是109年的當然不行。
話說,他可能是110年結婚,在110/5月申報個人所得稅時申報109年出問題,因為109年沒結婚!
我100年12月登記也是合併算沒問題啊!(101年5月是申報100年綜合所得稅)
PS.我以前是在會計師事務所上班,所以我知道假如110年結婚,當年110年可以選擇合併或者分開申報。(記得110年所得是111年5月申報)
跟國稅局說一聲再重新申報,兩個合併撤銷之前申報,以前有幫醫生處理過,當時他老婆那邊把老婆媽媽給他申報,沒想到老婆的兄弟拿去報,我問國稅局承辦人員,她跟我說:那對方把扶養人去掉就可以,所以醫生就沒補這個稅。
不過你要算好是分開比較好還是合併喔,然後跟所屬當位說一下看怎麼修改,不然請會計師去修改,那種很好改像我這種很懶得客戶講,我還是要去做。(我之前是會計師助理,但是要報一堆稅)
oldyeh

一樓已經有說明,110年12月結婚,111年報稅。

2023-01-28 20:01
larylary
larylary 樓主

感謝您,您的建議與今日我聯繫國稅局結果是一致的,可以更正,將配偶先行單獨個人申報作剔除,併夫申報即可。最終國稅局會再發正確版的稅單。結論是不用再補稅。謝謝您

2023-01-30 14:4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