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申報綜合所得稅問題

請問一下各位,我叔叔沒有結婚子女,和我同住(戶籍不同),領有身心障礙及低收入補助,已滿65歲沒法工作,目前由我扶養中。

假如我申報綜合所得稅中輸入他的資料,這樣子會應響到他所領有的身心障礙及低收入的補助嗎??
我年收入70萬,已有申報扶養母親。
2022-05-03 9:5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綜合所得稅問題
應該不能再領低收入補助了,雲林要求收入更低

111年雲林縣低收入戶暨中低收入戶申請資格與方式介紹
一、申請資格:
(一)低收入戶資格
1.家庭總收入:
(1)第1款:家庭人口均無工作能力, 且無收入及財產。
(2)第2款:家庭人口有工作能力者在總人口數1/3 以下,且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
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2/3 以下(111年度為新臺幣9,486元)。
(3)第3款: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逾最低生活費2/3,且在最低生活費以下
(新臺幣1萬4,230元)。
2.家庭動產:每人每年平均未達當年度公告動產限額(111年度為新臺幣7萬5,000元) 。
3.家庭不動產:全家人口合計未達當年度公告不動產限額(111年度為新臺幣353萬元)。
(二)中低收入戶資格
1.家庭總收入: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度公告最低生活費之1.5倍(111年為新臺幣2萬1,345元)。
2.家庭動產:每人每年平均未達當年度公告動產限額(111年度為新臺幣11萬2,500元)。
3.家庭不動產:全家人口合計未達當年度公告不動產限額(111年度為新臺幣530萬元)。
推背塗鴉圖 https://lugo941.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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