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煒重返集團!傳接任立榮董事長

長榮集團立榮航空今天(13日)公告,現任董事長林志忠解任,由張國煒重返集團代行董事長一職,並主持明天(14日)臨時董事會。

長榮國際在立榮航空內,分別有戴錦銓及林志忠2名董事,今天稍早集團宣布撤換2人,改由長榮國際董事長鄭深池與長榮國際總經理張明煜遞補。

據了解,長榮國際解任原董事長林志忠,導致明天臨時董事會上將沒有董事長主持,因此張國煒在多數董事支持下,於明天會中代行董事長一職,對此,外界也猜測,明天會中他將被推選為董事長,若順利接任董座,未來星宇航空有望與立榮航空合併。(編輯:陳苾暐)
原址
=======================
應該是撐不下去了
剛進股市的萌萌噠小白,請大家多多關照。
2022-04-13 19:55 發佈
悲情王子的復仇之路遇上武漢肺炎,幾乎滅掉了復仇之火,現在只能另覓他途了。



Red Bull Racing Honda
還非常年輕非常有錢本錢非常雄厚
隨時可再起
張家大家長還很有容人雅量
不容易
張家家風非常好
josephtsun

長榮國際現在是弟弟派當家,跟大家長沒有關係吧...

2022-04-13 20:26
為張國煒鳳還巢埋下因子,2019年長榮大房分成哥哥、弟弟兩派內戰

星宇航空創辦人張國煒回歸長榮集團,兼任立榮航空董事長一職,恐怕是近日台灣最讓人吃驚的財經新聞。畢竟當年張國煒在大房二房鬥爭中失利,卸下長榮航空董座離開長榮集團自創星宇航空,看似已不再會和長榮有所瓜葛,如今卻成功演出「王子復仇記」。

從創辦人張榮發於2016年過世以後,長榮集團每隔一陣子便會爆發一次家族內鬥,從最先大房三兄弟張國華、張國明、張國政聯手排除二房獨子張國煒;到2019年大房三兄弟又分成大哥張國華與老臣柯麗卿聯合的「哥哥派」,對上二弟張國明和三弟張國政聯手的「弟弟派」。這一場「哥哥派」對上「弟弟派」的鬥爭,直到2022年的現在仍是現在進行式,張國煒回長榮集團,其實也和這場家族內戰有關。

《新新聞》在2019年底刊登的這篇文章,除了解析「哥哥派」和「弟弟派」的家族內戰為何會打起來,並且對當時才剛上路10個月、被認為是為類似台塑王家這種家族企業專門打造的《財團法人法》根本發揮不了效果,做了一番批判。(新新聞編輯部)

長榮集團經營權之爭持續延燒,大房三兄弟打紅了眼,指責對方「黑道」、「掏空」,已到了潑糞階段。市場上經營權之爭各式各樣的交手招數,幾乎都能在這場爭奪戰看到,長榮大房兄弟間已吵到水火不容。

老臣挾老大奪長榮國際經營權
2016年1月,長榮創辦人張榮發過世以來,長榮集團兄弟們就為了經營權爭吵不休,先是二房獨子張國煒與大房三兄弟對立,之後張國煒退出長榮集團自立門戶,成立星宇航空,如今已開航;而大房三兄弟則爆發內鬨,互相指控。

大房兄弟失和的關鍵在於,長榮兩大基金會管理權旁落,長榮老臣、長榮國際董事長柯麗卿結合大哥張國華,與老二張國明及老三張國政大鬥法,雙方還互相興訟,導致衝突愈演愈烈

長榮兩大基金會是長榮集團最重要控股公司長榮國際的大股東,其中,長榮文教基金會持有長榮國際28.86%,是長榮國際最大股東;長榮慈善基金會持有長榮國際5%,這兩大財團法人左右長榮集團的經營權。

在張榮發過世後,大房三兄弟以共治方式管理兩大基金會,在兩大基金會各15席董事中,三兄弟每人分配5席。原本相安無事,卻在2019年2月11日,長榮國際董監改選時,時任董事長柯麗卿與老大張國華聯手,未經兩大基金會董事會決議下,用兩大基金會的股權逕自投票,在長榮國際5席董事中搶下3席,奪得經營權,趕走老二與老三人馬,致使兄弟內鬨到最高點。

諷刺的是,《財團法人法》在2019年2月1日上路,長榮兩大基金會卻在實施幾天後仍以基金會來「控制」長榮國際,完全無視於該法設立的用意──財團法人不得介入經營權。

主管機關推諉?
過去國內不少上市櫃公司都會透過財團法人來控股,最著名的案例就是台塑集團。財團法人長庚醫院是台塑、台化、南亞與台塑化等台塑四寶的大股東,且都在各家公司有董事席次,引發外界爭議,才由立委催生《財團法人法》的立法,因此該法有「長庚條款」之稱。

不過,台塑集團為避免爭議擴大,已於2016年底宣布,長庚醫院全面退出台塑四寶董事會,不再介入經營。反觀長榮集團卻變本加厲,讓兩大財團法人淪為爭權奪利的工具,間接控制市值超過4千億元的長榮集團。

財團法人屬於公益性質,多數都由財團企業捐助,除了是企業用來節稅的工具外,也是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有助提升企業社會形象,但如今長榮兩大基金會卻被有心人當做禁臠,成為少數人控股的工具。

根據《財團法人法》第19條規定「單一企業持股不得逾5%」。但因為5%的持股上限,衝擊到國內不少上市櫃大企業,法務部為了降低衝擊,於今年2月正式實施後發布解釋令,持股上限規定不溯及既往。

即使如此,身為文教基金會的教育部,還是應該秉持《財團法人法》的立法精神:「不應該介入持股公司的經營權」,否則「假公益,真控股」的陰影仍籠罩財團法人,長榮文教基金會就是很好的案例。

據了解,長榮國際董監改選時,兩大基金會是投給包括長榮國際董事長柯麗卿為首的長榮老大張國華與長榮國際總經理戴錦銓3人;然而,他們雖都身兼兩大基金會董事,卻不是代表基金會,而是以自然人的身分擔任長榮國際董事,似乎是要迴避公益基金會的爭議,但這是未經過基金會董事會同意的投票。

長榮以財團法人的持股,參與被捐贈者企業的股東會改選,無論是投票給法人或自然人,都形同把文教基金會或慈善基金會視為「控股公司」,等於強勢介入經營,主管機關教育部或內政部能坐視不管嗎?

「有心人士只要能掌握長榮基金會,不用繳稅,就能控制長榮國際董事會,進而控制長榮集團。」一位法界人士觀察,若教育部與內政部放任長榮兩大基金會不管,任由基金會成為家族控制上市櫃公司的工具,讓舊有問題持續延燒,或是丟給經濟部或是法務部去解釋,將使得《財團法人法》只是徒具形式。

如何處理長榮成為指標
長榮集團是《財團法人法》今年初實施以來的第一件「指標」個案,有心人士將公益基金會變成「自家投資公司」的爭議仍在,就看主管機關的教育部與內政部能否拿出魄力,管管這些爭議的財團法人了。
感覺有在收復失土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