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拋一塊磚,聊聊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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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辦人兼大股東的發跡
一般人熟知是由「從事黑白電視機旋鈕的製造」開始
在此之前的事業幾乎沒有任何報導
公司上市時創辦人對未來的擘畫?
二零二零年『真有後悔』退出總統大選
二〇二四及未來會不會繼續參選???
簡言之
果凍的影響力已經不只在一兩個產業
而許多網友的投資功課頂多只是上網 Google
田野調查與實地訪查根本沒在作
有些重要的資訊
是需要親訪產業上下游,甚至競爭對手才有機會一窺全貌⋯⋯
kao_king wrote:
沒有得到大黨的支撐 選甚麼都[不會當選]
小黨 就更別提了
現在台灣的大黨只有一個,而那個唯一大黨裡面的人就一大堆在哈那個位置,哪輪得到果凍出線。
而小黨老K若給果凍出來選,光是給垃圾大黨及側翼抹黑他跟阿共的關係,他就沒搞頭了
見天地
見眾生(片長 29:32)
(片長 29:46)
萬字版本的《一代宗師》影評
有興趣可以對照參考看看⋯⋯
和尚
道士
女人
小孩
我只是個野孩子,直來直往,點出樓上 Arnold 及隔壁國王沒穿衣服~~
提供一個不一樣的觀點給大家參考
果凍不符合總統副總統的參選資格?!?
『如果168在法庭上贏不了你郭台銘,我就把168關了;如果你們贏不了168,你郭台銘怎麼辦?就…隨便你吧!』
『郭台銘的律師部隊太弱了,我一個打他們全部,照樣能贏。
二〇一〇年,尹衍樑告我妨害名譽,在偵查庭中我跟尹衍樑相互詰問,他帶手下董事長劉忠賢和5個律師出庭,我是
【一個打七個】。
最後尹衍樑自己撤告,我還向法院遞狀抗議他撤告。』
『▲打官司是新聞工作的一部分
我們為什麼有信心?理由如下:
1. 公眾人物、公共利益、社會風險,應公開接受檢驗。
2. 新聞業沒有司法偵查權,只能〈查證〉消息存在,不是〈查證〉事實存在。
3. 公眾人物對於不符事實的新聞,有澄清說明的義務,不應以訴訟替代說明。
4. 打官司是新聞工作的一部分,必須正面迎戰。
5. 新聞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弱勢大眾,一己受審是光榮的任務。
6. 訴訟程序本來就對新聞業不利,敗訴是我們的新聞勳章。
7. 法官只是說謊比賽的評審員,法院往往將勝訴判給騙子。
8. 法官大小眼比比皆是,弱勢的一方必須享受敗訴的樂趣。
9. 法官不能依據憲法第11條保護新聞,就是法官昏庸無能。
10. 審判新聞不靠法律而是靠自律,閱聽大眾才是新聞業的法官。』
新聞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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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分=隔=線===
二〇二二肯定缺電??工業用電會缺??家庭用電也缺??不愧是遊走兩岸的紅頂商人
還沒真正參選就懂恐嚇人民
是否缺電要依據事實
不是你果凍說了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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