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
1,甲方有一塊畸零地在一个百年的老房子內六點多坪。。甲方約60年前從她父親繼承來的。
2,這棟老房子是乙,丙共有。乙,丙是60年前從甲方父親的大太太贈與的。
3,四年前我從乙方(叔叔丿贈與產權2分之1。現在又將取得丙方遺產的2分之1,因未完稅(遺產稅丿故未过戶取得產權。
4,現在我和甲方議價妥當(比實價登錄多很多。(16萬VS22萬丿。要如何訂契約以免甲方再索討幾十年的房地稅。可否1⃣️每坪價格寫少,差額就直接寫補她幾十年的房地稅。但這好像承認前人沒給他房地稅。因丙,乙兩位先人已逝,也不知道他們生前有沒有付他房地稅。
5,契約要如何訂,以免甲方再提補償他的付出的房地合一稅。
多謝各位大大
會有六十年來產生的土增稅,要買賣多少錢就寫在合約裡
但通常人家會把土增稅灌進去,總不能讓人家繳完稅拿沒多少錢吧
至於以前繳的地價稅人家要不要灌進去,就看他們的心情了
我想房子你們用,稅金他來繳,怎樣也說不過去
如果他沒有子女也沒兄弟姐妹,到時候死後變成國家的,你會更傷腦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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