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保險黑傑克
這個在保險業已經是五天前的新聞了,不過可能跟很多家中有國中以下的兒童有息息相關的事情,我覺得還是要讓大家瞭解一下 趕緊去因應。
11/12 週五 下午四點半,保險公司快下班時間,突然有一家產險窗口顯示訊息
"即日起 兒童意外險商品全面停售。而且 停止續保"
幾分鐘後 第二家產險公司 第三家...都陸續跳出來此訊息
後面應該又是主管機關有意見了吧 業務同仁抱怨聲四起
這個的影響不只是數百元的保單不能賣而已,後面會有更大的影響
幾天後 慢慢訊息明朗化 原來是十月份虎豹潭事件 有四位小朋友意外身故了
當家長要幫小朋友辦理身故理賠時,保險公司回答根據條款,未滿15歲以下的兒童,不能有身故保險金 也沒有死亡給付 只有退還所繳保費,但是這些家長不滿(當時業務員沒說、條款也沒寫?) 找上了金管會,(背景應該很硬我們要見這些官員談何容易阿) 保險局長認為 民109年 保險法107條已經修法 有喪葬費可以理賠,為什麼有這麼多的壽險、意外險沒跟著修改?
(保險局長 起床了,不過這幾個人買的是壽險公司的壽險、意外險,去年的保險局長好像是您阿,為什麼沒要求保險公司的費率要更改,後來,產險公司意外險出單的費率您們也審過,為什麼會核可?)
這些保單沒有死亡給付沒有喪葬費,不過卻有失能(殘廢)給付,雙眼失明還能理賠保額(產險公司 大概都是200萬)好啦 保祐這段時間不要有兒童有問題,不然一級200萬 二級180萬...誰要理賠?該不回責怪業務員沒幫忙續保吧,周一 寫了一篇文章 有提醒業務員、客戶該注意的事情
哪個人要組保險黨的 我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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