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因貸款欠了銀行70萬,還不出來只好前置協商,目前繳款中,結婚前老公買了一間房是他的名字,三年後因娘家要搬到新竹,我們也跟著要搬家,但現在住房還沒賣,我公婆幫我們看好了房子,打算近期簽約,可是我老公名下還有那間房產,很擔心我公婆會先用我的名字買,這樣一定會被公婆發現我的債務 現在唯一的財產是婆婆用全現金買一台車在我名下,不曉得這樣的抵押品可以申請房貸嗎?如果老公當保人是不是也能提高過件? 還是說有其他辦法?有沒有達人可以幫我解答? 致上萬分的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