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00282 wrote:要求我付這四成 〉〉〉那個10萬的違約金不是已經修改為壹拾元?其次4成的服務費條件是金融機構核貸100萬元的情況下對方能提示銀行核貸的証明嗎?沒有的話也沒有請求權你可以跟對方協商是不是酌付一點錢例如2-3萬元給對方補償拿回本票?40萬元違約金的部分看能不能拿消費者保護法第12條規定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而無效反正,如果協商不成就只能給對方告然後記得要提出異議及抗告給法院去判了
我看了內容,這份合約內容完全亂七八糟....你雖然同意了,但我認為打官司其實可以解決一大堆問題如果找律師,應該會先朝合約解除條件這項下手PS: 通常做這業務的,都是金融業內的人,內神通外鬼 (這部分我看很多),你看他幫你找到誰辦理,就知道它內部的人是誰....要玩陰的,你或許可以從那裏下手處理(我只能講這樣了,哀~~罪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