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報稅的問題

大家有沒注意到 去住飯店 開的發票 上面寫著房租 兩個字
請問 這代表 這張發票可以報 所得稅 房租扣抵嗎??
2008-05-21 22:5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問題
no no no 並不是這樣的喔

就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

房屋租金支出: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與受扶養直系親屬在中華民國境內租屋供自住且非供營業

或執行業務使用者,其所支付之租金,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十二萬元為

限,但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者,不得扣除。

所以就你所拿的發票只是單純外宿所取得的證明,而上方的房租只是一個項目名稱,如同你去

書局開的收據,可能種類多,他只以文具用品代替。所以此張發票是無法列入綜合所得稅中扣

除。
謝謝 mrbay :)
再問個問題

印象好像之前有提到 交通違規罰款 可以抵所得稅 有這回事嗎?

還是我想太多.. haha :P 沒這可能~~
沒有這回事啦



我讀了四年的稅也沒聽過

你可以去翻所得稅法條

第十七條把可以列入扣除的部份都詳細列出了

http://db.lawbank.com.tw/FLAW/FLAWDAT0201.asp

稅真的是很煩人的東西

人民又很懶得去翻法條

所以有問題就盡量提出來問

免得到時候你把交通罰單拿去報稅,就真的糗大了
小弟想請教另一個報稅的問題,關於伙食費跟免稅加班費,這兩個項目是可以免稅的,但是我公司的扣繳憑單沒有將這兩個項目另外列出來,那我該如何列舉出來呢?憑每個月的薪資單可以嗎
小阿羅 wrote:
小弟想請教另一個報稅..關於伙食費跟免稅加班費..(恕刪)


建議詢問你們公司的管理部門
小弟之前也懷疑過這個問題,直接發信詢問 HR
得到的回應是 : 因為是給員工報稅用的,所以本來就沒包含伙食費跟免稅加班費
我也請教一個問題
關於健保保費是可以實報實銷的吧
那勞保保費也可以嗎?
還是歸算在人身保險的24000內呢??

謝謝!!
firehead wrote:
我也請教一個問題關於...(恕刪)


健保列舉扣除無上限..不列入保險費裡面..
勞保已包含保險費裡面..所以包含於最高上限24000..

如果錯誤..煩請指正..感謝嚕!!
突然的驚喜很不討喜..
slg wrote:
建議詢問你們公司的管...(恕刪)


可是你把算盤撥一撥
公司給你的扣繳憑單就是所有給你"錢"的總和
什麼獎金+員工體檢費+伙食費.....
公司精的很 給你的 都要拿來報公司的"費用"支出
公司帳上列法

借:薪資 28200
伙食費 1800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30000

伙食費公司可列為費用又可幫員工省稅金
不過我知道有些公司並沒有這樣分就直接全部列薪資
這樣員工會喪失節一些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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