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申請有價證券終止上市處理程序
第三條
...收購價格不得低於股東會決議日或董事會決議日前一個
月股票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之孰高者,且不得低於該公司最近期經會
計師查核或核閱財務報告之"每股淨值"
109年第3季 每股淨值: 34 元
這次若收過超過50%
下次2022年6月13日前要全收購下市,收購價格是否需不得低於每股淨值
第四章之一 上市公司併購
第五十三條之一
上市公司或第一上市公司與上市(櫃)公司、第一上市(櫃)公司或第二
上市(櫃)公司合併,合併後之存續公司仍為上市公司或第一上市公司,
消滅公司之有價證券應終止上市,存續之公司因合併而增發與已上市股票
同種類之新股、新股權利證書,得自合併基準日起開始上市,但合併消滅
公司之上市有價證券應於合併基準日(不含)前八個營業日起停止買賣,
其並應於同基準日(不含)前至少三十個營業日,填妥申請書並檢具相關
文件,向本公司提出終止上市申請。
假如開發金用這條併購中壽,當然可不用看淨值
但中壽會成為消滅公司,是否代表就無中壽這家公司,金管會會同意嗎?
linbert wrote: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恕刪)
http://www.selaw.com.tw/LawContent.aspx?LawID=G0100471
我認為版主說的是對的,,,,,
前項收購起始日為終止上市之日,收購期間應為五十日,且應於收購期間
屆滿後辦理交割,收購價格不得低於股東會決議日或董事會決議日前一個
月股票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之孰高者,且不得低於該公司最近期經會
計師查核或核閱財務報告之每股淨值
這個"且"...是必要條件....除了要高於一個月平均價格,,,上面紅字那一段已經說得很清楚了
不可以比淨值低,,,,
這次買一百萬張,,不是"終止上市"...所以不受必須高於淨值的規定
開發金把中壽併進去,,中壽是終止上市,,,應收此規定規範,,,也許有人說,,,中壽沒有不見啊!只是轉換成開發金股票而已,,,不算下市
要這樣凹,,,那就沒辦法了,,,,
這樣也通的話,,,要是開發金用現金買中壽就要高於淨值,,,用以股換股就不算,,,,沒這種道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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